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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言工语】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别让生育成为女性职业发展的“拦路虎”

来源:中工网
2022-03-09 10:53

  中工网记者 姚怡梦

  延长生育假期,是不是对女性的“过度保护”?会不会抬高女性就业的“门槛?”最近,“延长生育假可能带来就业歧视”的热搜话题引起了网友广泛讨论。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太平洋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针对为女性减轻育儿压力、维护职业发展权益提交了有关建议。

  在周燕芳看来,由于女性在生育养育过程中承担了比男性更多的责任,导致用人单位更倾向男性。“在企业招聘中,女性应聘者普遍遭遇应聘过程中被问及婚姻生育状况,以及求职时用人单位限制岗位性别。”

  据智联招聘发布的《2021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有近6成的女性在求职过程中被问及婚姻生育状况,而同一问题仅有2成男性会被问到。

  “虽然防范职场性别歧视的法案不断出台与强化,然而难以确保执行的有效性。”周燕芳说。

  “此外,当前各地鼓励育儿假方案,延长产假期限,提升了企业雇佣女性职员的成本,均导致女性在就职、收入水平、晋升等方面受到影响。”

  2021年国家出台“三孩”政策后,不少省份都延长了生育假。目前,全国各地规定的女性产假加上生育假的范围大概是128-190天,多数省市是158天。

  “失去晋升机会、被调到不重要的岗位、被降薪和被变相辞退……职场妈妈在怀孕期间易遭遇这些不公正的待遇。”周燕芳说道。

  如何促进生育的同时平衡女性就业权益,成了一个绕不过的问题。

  周燕芳建议,延长男性带薪育儿假并强制执行,分担女性育儿压力,缩小就业中因产假差异导致的性别歧视。“当前国内大部分城市父亲的育儿假只有5至10天,女性承担家庭内主要的育儿责任,无形中增加了企业对于女性的歧视。建议将男性带薪育儿假延长至30天。”

  此外,周燕芳还建议,给予促进女性就业的企业税收优惠,并保证企业招聘女员工配额。对积极雇佣女性职工的企业予以激励措施,适当减轻企业雇佣女性员工的成本。对于有女性职工休产假的企业,考虑其合同期覆盖的生育前和产假结束后一段时间内,额外享受一定比例的增值税优惠,比例根据生育女性数量增加;对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时实施性别配额制度,规定每年入职新员工比例不得低于一定比例,具体数额可根据企业所属行业性质等情况调整。

  提升各领域女性参与管理的能力与话语权,周燕芳认为也尤其重要。在科研领域,支持女性在科研领域的成长发展与地位提升,国家重点项目中放宽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赋予女性技术人员自由选择是否与男性同龄退休的权利,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提升女性评审委员比例等。

责任编辑:刘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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