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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一垃圾处理厂污染环境10年被判赔上亿元

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者承担更大更严法律责任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1-06-17 03:48

原标题: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一垃圾处理厂污染环境10年被判赔上亿元(引题)

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者承担更大更严法律责任(主题)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卢越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0)》和《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0)》以及典型案例,全面总结环境资源审判实践经验。最高法副院长杨临萍表示,坚持最严密法治,提升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成效,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者承担更大更严的法律责任。

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5.3万件。人民法院严厉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盗掘古墓葬等犯罪行为,依法处以实刑、慎用缓刑。

“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运用环境保护禁令、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者承担更大更严的法律责任。通过司法裁判监督、支持环境执法的规范高效开展,推进生态环境依法治理。”杨临萍说。

最高法当天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广州一垃圾处理厂污染环境10年被判赔1亿余元。

案情显示,2007年5月,广州市花都区卫洁垃圾综合处理厂(以下简称卫洁垃圾厂)实际投资人及经营者李永强,代表卫洁垃圾厂与花都区一经济合作社签订协议,租用约400 亩土地合作种植树木,卫洁垃圾厂可运送经筛选的垃圾上山开坑填埋、覆盖后种树。

后李永强组织工人将未经处理的垃圾、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堆放在后山,时间长达10年。经检测,卫洁垃圾厂倾倒垃圾的方量超过40万立方米,质量为24.78万吨。经鉴定,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为1714.35万元。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卫洁垃圾厂赔偿前期整治工程费、生态环境修复费、监测鉴定勘测费等费用,李永强在企业对上述费用不能清偿时承担赔偿责任。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卫洁垃圾厂支付案涉场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服务功能损失费用、鉴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共计约1.31亿元,李永强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卫洁垃圾厂、李永强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该案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村固体废物等,与每一个社会主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不仅其自身具有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属性,一旦贮存、利用、处置不当,也是造成大气、水、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甚至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党务廉政专员李明义表示,希望通过本次典型案例发布,表明人民法院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决心和力度,助力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企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倡导社会公众实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良好氛围。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在发布会上介绍,民法典设专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范围、惩罚性赔偿等规则,从实体法角度确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自2018年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以来,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办理赔偿案件4300余件,涉及赔偿金额超过78亿元。

责任编辑:肖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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