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廉颖婷 为提升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检察机关对照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从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理、宣传教育四个方面,对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零散烈士墓管理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提升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铭记历史、缅怀先烈方面的作用,服务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
《通知》强调,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检察机关依托专项行动建立英烈保护常态化协作机制,对有关情况进行研判处置,检察机关可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等设立公益诉讼英烈保护联系点。各地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挂账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将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政策制度宣传贯穿专项行动,形成自觉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捍卫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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