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表彰了一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罗璇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2008年,大学本科刚毕业的罗璇就职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导就交给“小女娃子”一个重担-做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制宣传。这个担子一挑,她挑了13年。
再后来,小罗当了妈妈,她常常穿着便装以家长的身份走进学校;在孩子们聚餐的时候以游戏的方式教会孩子们如何保护自己;身为“法官妈妈”的她成了电台、电视台的常客,甚至在“学习强国”上,也有她带着孩子“上阵母子兵”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
哪家的孩子被霸凌了,哪个社区的留守儿童比较集中了,哪里就有罗璇的身影。
2016年的一天,罗璇的办公桌旁,站着一名妇人,一张蜡黄的脸被冬日里的风刮得皴了,但眼角的细纹里却是湿润的。原来,她的婆婆瘫痪在床,丈夫身患残疾,自己在茶叶店打工,公公已经70岁了,还在外面做苦力。同年初,儿子晓辉在放学路上被货三轮在机耕道上压断了腿,去交警队报案、到法院立案、提交证据、开庭、调解……终于等到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可货三轮的司机以赔偿过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罗璇经过3个多小时的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从民事审判庭到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再到刑事审判庭,穿上法袍,她如同钢铁战士捍卫着法律的权威,法袍之下,包裹着的是她朴实且慈悲的情怀。
(据四川工人日报消息 四川工人日报记者赵正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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