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筑梦九条”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合肥日报讯 为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进一步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就业创业生态,近日,安徽省印发《关于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筑梦江淮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精炼成“筑梦九条”,为高校毕业生梦圆江淮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
《若干措施》从优化供需对接、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创业扶持、支持企业聚才、搭建优质平台、实施博士后专项、强化安居保障、优化就业服务、落实工作责任九个方面,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阶段需求,提供全周期服务和支撑,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据了解,在优化供需对接方面,安徽省将建立学科专业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促进就业创业与招生计划安排、专业结构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有效联动,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推动高校专业设置与地方产业规划深度融合。
在拓宽就业渠道方面,安徽省将引导省内企业每年开发不少于60万个高质量就业岗位,国有企业年度招聘计划安排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不低于50%。
在加强创业扶持方面,对于高校毕业生在皖创业的,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标准上浮20%税收减免,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3年。此外,高校毕业生创业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所创办的企业可申请最高1000万元初创期贷款,成长期最高5000万元。
为支持企业聚才,《若干措施》明确,省内中小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根据招用人数按规定予以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省内企业与“双一流”高校在校生签订来皖留皖就业“信用合同”,给予学生学费、生活补助,各市可按企业补助的50%对企业进行补贴。
在搭建优质平台方面,我省对高校新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每个基地120万元建设经费。对符合集聚10家以上留学回国毕业生创办企业且提供不少于5000平方米孵化场地等条件的新建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给予200万元资助。
在实施博士后专项上,我省对来皖留皖实习或科研攻关的博士,给予不低于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对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的按每人每年30万元予以资助,资助期2年。
为强化安居保障,《若干措施》提出,在列入各市重点产业目录领域工作、无自有住房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3年内可免费租住人才公寓或国有租赁公司房源,自行租住的分别按照不低于每年2.5万元、1.5万元、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
在优化就业服务方面,对优先在“双一流”高校依托校友会、联谊会等布局建设的“筑梦江淮服务站”,给予10万元左右建站经费。
“出台《若干措施》,旨在让高校毕业生对安徽一往情深、来安徽一见倾心、在安徽一展身手,让江淮大地成为青年人成长成才、筑梦圆梦的沃土。”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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