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实现共同富裕要做大和分好“蛋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一方面,高质量发展是做大“蛋糕”,只有做大“蛋糕”才有可分之物,才谈得上分“蛋糕”。另一方面,也只有分好“蛋糕”才能进一步做大“蛋糕”。因此,正确认识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是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
高质量做大“蛋糕”是分好“蛋糕”的前提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决定分配,这里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分配的对象是生产的产品,没有产品就不可能有分配;二是就分配方式来说,同样是生产决定分配。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以什么方式参加生产,也就以什么方式参加分配。
首先讨论做大“蛋糕”的问题。判别什么是大的“蛋糕”,怎样才能做大“蛋糕”,必须坚持劳动价值论,否则就会把许多虚拟的、并非社会财富的东西误以为是社会财富。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出发,做大“蛋糕”就是生产了更多,更高质量对社会有用的物质产品。马克思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人们通常看到的价格,只是这些财富的物质内容的货币表现。价格可以高,可以低,使用价值这一物质产品的数量不会变。马克思强调的是实体经济,特别是工业和农业。马克思把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叫作生产性劳动,从事非物质产品的劳动,叫作非生产性劳动。非生产性劳动不会直接增加社会物质财富。
作为政治经济学来源的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亚当·斯密同样认为,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是生产性劳动,生产非物质产品的劳动是非生产性劳动。怎样做大“蛋糕”?斯密认为,第一,是该国劳动者的技术水平,即国民运用劳动,是怎样熟练,怎样有技巧,怎样有判断力。第二,在总的劳动者人数里,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者所占的比例。他说,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究竟成什么比例。不论一国土壤、气候和面积是怎样的,它的国民每年供给的好坏,即富裕的程度必然取决于这两种情况。社会生产的有用物质产品越多,社会就越富裕。
判定富裕应当有科学的标准。西方宏观经济学中的国内生产总值这一概念在衡量社会实际富裕程度方面存在缺陷。国内生产总值是指在一定时期(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格总和,常被公认为反映国家经济状况的首选指标。然而实际上,国内生产总值更多是一个数量指标而不是质量指标,它并不反映其内在的物质构成。从历史上来看,一国国内生产总值虽然很高,由于其物质构成层次较低,拥有这样质量的国内生产总值可能在数量方面并不小,然而“臃肿”的粗劣国内生产总值并不代表强大。一个国家的强大在于实体经济,在于先进制造业和农业。制造业关乎谁来装备这个国家,一切科学技术的进步都体现在制造业上。农业关乎谁来养活这个国家的人民,关键的时候有钱也买不到粮食。
相对于国内生产总值的概念,政治经济学中的社会总产品、社会总产值却能够贴切地反映一国的富裕程度。马克思在研究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时候,提出了两个宏观层面的概念,一是从使用价值的角度提出了社会总产品的概念。社会总产品是社会各物质生产部门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生产的全部物质产品的总和。二是从价值方面提出了社会总产值的概念,即社会总产品的价值,是由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和剩余价值m构成。马克思的宏观经济的概念包括物质产品,反映实体经济的发展,是实实在在的富裕。而西方经济学的宏观经济的概念包括大量的非物质产品,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看不出真正的富裕。有时候人们会把别人的教训当作经验。例如过度虚拟、过度追求包括金融衍生产品在内的服务业,大量制造业以及就业岗位的流失,投机横行。这本是美国经济发展的教训,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的来源(美国学者克莱德·普雷斯托维茨在其所著的《经济繁荣的代价》中详细论述了这种现象),却被一些人视作经验,并倡导模仿。
分配好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做大“蛋糕”
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反作用于生产。收入分配反映社会的性质,体现公平、正义、效率,关乎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分配好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做大“蛋糕”,反之则会挫伤积极性,影响经济发展。
马克思认为收入分配是由社会性质决定的。他说:“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资料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资料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在资本主义社会,物质的生产条件,例如资本和土地,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以这样的生产条件的分配为前提,收入分配只能是按资分配。资本所有者在收入分配中处于主导地位。由于资本可以积累、聚集、集中、继承,能够滚动发展,长此以往,虽然“蛋糕”能够做大,但劳动人民并不能分得其所,并因此导致两极分配。
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物质的极大丰富,以及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而实行按需分配。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物质还没有极大丰富,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需要鼓励和刺激,应当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按贡献大小分配,能够调动起劳动的激情,有利于做大“蛋糕”。然而由于一系列理论层面的误解,致使现实中的按劳分配对“劳”的衡量很不准确。最典型的就是把价值或财富的创造和价值或财富的分配混为一谈。正确的逻辑应当是对价值创造贡献大则回报多,贡献小则回报小。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领域由分配决定贡献的大小,而不是由贡献大小决定分配。在西方发达国家也存在这种情况,即由所得决定贡献大小,不是由贡献大小决定工资水平。英国经济学家马祖卡托在其著作《增长的悖论:全球经济中的创造者与攫取者》中指出,随着视供求关系来确定价值——被购买即具有价值,金融交易等活动被定义为生产性的。于是本来属于价值的攫取者就变成了价值创造者,他们把自己的谈判优势变成了价值攫取,装扮成了价值创造者。
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观点依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只有在分配中坚持劳动价值论,考虑到生产性劳动的回报,才最终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坚持劳动价值论,就要着力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
为了做大“蛋糕”,在分配时还应当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以免陷入高福利陷阱。社会主义再分配社会净产值时,既要重视眼前的消费,更要重视以后的、长远的消费。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社会主义生产的特征应当是内涵式扩大再生产(即靠技术创新引领的扩大再生产),也不排除在一段时间内,在某些行业的外延式的扩大再生产,但长远地看主旋律应当是内涵式的扩大再生产。扩大再生产需要继续投入,需要提高再生产的技术含量,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如果没有内涵式的扩大再生产,就谈不上高质量发展和消费结构提升,就难以实现不断进步的共同富裕。一个社会的消费水平、福利水平要与生产力发展相协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兼顾眼前和长远,切不可拔苗助长、涸泽而渔。同样为了经济发展,积累资金要更多地用于生产,而不是用于消费,生产会提供未来的消费。用于消费的积累资金部分,要尽可能地提高广大老百姓的生活水平。
同时,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有市场经济的规律。我们鼓励部分先富,带动共同富裕,推崇“橄榄型”模式。
最后,政府要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最大限度地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公平地“分配”就业岗位,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李义平,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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