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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野鸡大学”不能止于运动式治理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2-07-13 07:17

  原标题:对“野鸡大学”不能止于运动式治理

  吴学安

  据7月11日澎湃新闻网报道,近日,一所只有网站没有实体的“野鸡大学”河南传媒大学被媒体曝光,如今其网站已被下线。此前,多位网友反映该学校从今年高考前夕便开始通过其网站不断发布办学、科研、招生消息,而该网站的内容实则大量盗用了广西艺术学院网站的信息。

  每到高校招录季,教育主管部门及媒体都会以多种方式公布国内“野鸡大学”名单及国外正规大学名单,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同时会对被曝光的国内“野鸡大学”给予严厉打击。但每年都有一些考生成为“野鸡大学”的学生,有些学生甚至若干年后才如梦初醒。

  在小说《围城》中,主人公方鸿渐学业无成,买来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博士学位“荣归乡里”。现实中,“野鸡大学”已有诸多变种——未经教育部门审批、无办学资质甚至没有场地、师资等硬件,一些人便可打造出假大学、假文凭、假认证的“一条龙”式骗局……这不仅成为求知学子面前的一道陷阱,更对整个高等教育的公信力和社会诚信体系造成了极大损害。

  针对虚假大学泛滥的问题,有人归结为,全社会“文凭至上”的情结诱发了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牟利的动机——如此情况确实存在,但不能将板子全部打在个人的侥幸心理上。应该意识到,虚假大学大多属于电信诈骗,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及诈骗手段的升级,不少类似骗局已到了真假莫辨的地步。比如,有的虚假大学仅有一个网站,而网站IP地址显示为国外,教育部门鞭长莫及,如果受害者不报案,公安机关也难以查处。这使得虚假大学的违法犯罪成本较低。又如,近年来大学的频繁合并、更名,一定程度造成了校名的混乱,五花八门的校名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虚假大学陷入“年年预警年年有”的怪圈,很大程度上是监管、查处不力带来的“恶之花”。作为一种网络犯罪,虚假大学的特殊性在于买家往往不愿意揭穿骗局,不愿意报警,对此,监管不能被动消极,而应有所创新。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与信息共享,尝试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虚假大学以及制售虚假学历文凭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相关违法犯罪的成本。公安、网信部门尤其要加强国内外相关地区或国家之间的互联网域名、虚拟主机、IP地址等方面的监管合作,严厉打击各类虚假教育网站等。

  总之,对虚假大学,不能止于运动式治理,不能总是打“游击战”,而应有更常态化的联合执法,致力于切断其违法产业链,消除其生存土壤。

责任编辑:宋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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