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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22条措施推动豫商豫才返乡创业

来源:中工网
2022-09-15 16:14

中工网讯 9月14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豫商豫才返乡创业的通知》,从5个方面共采取22条措施,推动豫商豫才返乡创业、发展事业。

《通知》明确,河南省将对豫商、农民工、科研人员、大学生和退役军人五类人群返乡创业予以政策支持。其中,农民工返乡创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或限制的外,任何行业(领域)均可进入。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招商引资范围,给予与外地客商同等的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作为村级后备力量进行培养,按程序优先推荐参加劳模评选或给予一定荣誉。将在城镇创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支持返乡创业企业较为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同时,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营业执照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退役军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退役军人返乡创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为了给产业发展和豫商豫才返乡创业资金支持,《通知》明确,河南省将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返乡创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300万元。放宽贷款条件,简化经办流程,缩短发放时间。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除中央补助外,省级与市县按照1∶1比例分担。

河南要求,各县(市、区)要明确返乡创业综合服务机构,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社保接续和优惠政策申请等“一站式”服务,并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支持各地建立人力资源品牌培养基地,2025年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1个区域人力资源品牌。(王佳宁)

责任编辑:蔺凯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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