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3年隔空猥亵40多名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建议顶格量刑!
近年来,出现了一种侵害未成年人的新型犯罪。二三十岁的成年人在网上伪装成无话不谈的贴心闺蜜,诱骗未成年人发送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北京市海淀区检察机关就办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3年间40多名未成年人受侵害。
2022年8月,一家互联网平台在后台巡查时发现,男子舒某向未成年人索要身体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于是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舒某抓获。
在舒某的电脑和存储设备中,公安机关发现了40多名未成年人的私密照片和视频。这些证据显示,舒某索要照片、视频的行为已经长达3年之久,但没有一名被害人报案。
那么,这40多个孩子和他们的家长为何不报案呢?舒某与被害人的聊天记录显示,一旦对方将照片发给舒某,就落入了他的圈套。之后,舒某就会要求对方拍摄他指定的身体部位或是他要求的动作。一旦被害人犹豫或拒绝,舒某就会威胁对方。
面对威胁,有些孩子不敢把自己的遭遇告诉父母,也害怕自己的私密照片被公布甚至传播,只能继续听舒某的话,完成下一个指令。还有一些孩子把遭遇告诉了家长,或是家长主动发现了孩子的遭遇,但这些家长也仅仅是切断了孩子与舒某的联系。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李思瑶:部分家长意识到这可能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因为涉及到孩子隐私,出于羞耻感没有报案。
检察机关认为,舒某利用网络,诱骗40多名未成年人发送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甚至发送侮辱淫秽的语言,对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造成了严重侵害。
2023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舒某犯猥亵儿童罪,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3月上旬,这起案件已经开庭审理,舒某犯罪情节恶劣,检察机关建议按照这一罪名的量刑标准,顶格量刑有期徒刑15年。
法学专家认为,犯罪分子在网络上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虽然不存在身体接触,但是同样会对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造成严重侵害。
法学专家还提到,基于网络实施的侵害行为,危害后果持续的时间会更长。由于网络空间内的数据储存机制,犯罪行为实施期间所产生的视听资料留存记录相对简便,一旦行为人在网络空间中传播这些视频、图片,不良影响将会被无限放大,而且网络数据资料快速复制后也难以从技术上予以根除。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通过保存视频资料等相关方式,坏人可以继续勒索、敲诈小朋友,小朋友的家庭也会遭到灭顶之灾,而且可能会发展到线下等。
在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民警和检察官用了一年时间,找到一个个被害的孩子,搜集到了舒某犯罪的关键证据。面对孩子遭受侵害,他们的家长又是如何应对的呢?检察官到被害者家中取证时,亲眼目睹了家长们的真实反应。
李思瑶:这点让我非常痛心。有一个小女孩说到嫌疑人怎么威胁她的时候都没有哭,但是说到把这件事告诉爸爸,被爸爸打了以后,眼泪唰地就下来了。
心理学家认为,由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发育还不健全,父母的责骂实际上是推责的表现,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除了专业的心理帮助,家长们可以通过共情和引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武汉大学心理学系教授 喻丰:家长不要去责骂孩子,应该关注孩子的情绪,站在孩子的角度上思考为什么这样做。家长也要检讨自己的过失,同时也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和和缺失的地方。此外,还应该告诉孩子,这件事已经寻求法律帮助,不再害怕。
在这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网络平台也是不容忽视的存在。今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不仅明确规定了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还加以严厉约束。
《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或者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的个人信息中涉及私密信息的,应当及时提示,并采取停止传输等必要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扩散。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未成年人私密信息发现未成年人可能遭受侵害的,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为了让网络平台可以更早地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的端倪,《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还督促网络服务提供者完善技术,对未成年人用户实施更加周密的保护,减少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伤害。
检察官建议,网络平台识别出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后,除了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应当第一时间封禁有关账号。此外,发现某些用户有违法犯罪行为后,平台应当了解到用户加入了哪些群聊,判断群聊内是否存在潜在危险,进行进一步的筛查,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总台央视记者/张李彬 王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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