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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总工会与省级有关部门共商深化职工权益维护工作

来源:中工网
2024-04-05 15:31

中工网讯 据云南省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云南省总工会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分别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推进“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工作,着力完善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提升维权服务效能,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工作交流会商会上,云南省总工会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长期以来对工会工作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视支持表示感谢,并就进一步深化交流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做好职工维权工作交换了意见建议。

工作交流会商达到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的良好效果,会议各方达成了以下共识。一是共同建立“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常态化沟通会商职工维权服务工作,推动解决职工权益维护、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二是共同推进“工会+法院+人社+司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联合制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操作指引,加强工会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人员培训,着力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全链条法律维权服务体系。三是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省人社厅积极支持工会履行劳动法律监督职责,联合制定相关制度文件,共同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工会发送“一函两书”拒不改正的,可通过联动执法、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解决。四是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区域(行业),探索设立一站式调解中心,做好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工作,合力化解劳动纠纷。五是探索建立云南省总工会12351服务职工热线与云南人社12333咨询服务热线在职工(农民工)欠薪方面的联动机制,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六是加强典型宣传,牢固树立“工作即宣传、宣传必感动”的理念,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具体举措、实际成效、先进典型、经验做法。

各方一致表示,将以此次工作交流会商为契机,积极主动深化协同协作,健全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合力做好劳动者权益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工作,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到实处,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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