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围绕“一点两地”全新定位 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亲自为广东现代化建设定向导航,赋予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要求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一年来,大湾区建设围绕“一点两地”全新定位,粤港澳加快融合发展,软硬联通不断拓展,“北上南下”双向奔赴,横琴、前海、南沙、河套四大平台建设如火如荼,大湾区“路畅、人兴、财旺”。2023年大湾区经济总量突破14万亿元,综合实力和集聚效应显著增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由珠三角9市和港澳组成的大湾区,从基础设施到产业集群,从合作平台到科技创新,向新向上,步步进阶。
今年恰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实施5周年。新时代新征程,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围绕做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深化粤港澳合作,更好发挥大湾区支撑带动作用,聚焦教育、科技、人才、营商环境、企业治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化改革,在持续推进双向开放中增加经济纵深,有效激活广东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全面深化改革是根本动力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建设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为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提供了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方面,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与国内其他区域相比,大湾区市场一体化建设既有独特之处,又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港澳具有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的独特优势,大湾区是国内市场规则体系与国际市场规则体系的对接与转换之地。另一方面,大湾区是在“一国两制三法域三个独立关税区”的条件下建设的,粤港澳三地在法律体系、制度规则、管理理念、市场习惯等方面不尽相同,构建大湾区统一大市场,与港澳自由港的开放便利市场体系相比,大湾区内地城市在市场准入、行业监管、行业标准、司法服务和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是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重要抓手。一年来,围绕建设“轨道上的大湾区”、畅通珠江口东西两岸交通联系,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广深港高铁、港珠澳大桥等粤港澳跨境交通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大湾区“1小时生活圈”加快形成。同时,通过实施“湾区通”工程、“湾区标准”“港澳药械通”“跨境理财通”“湾区社保通”等一批标志性改革事项,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不断提升,为大湾区各类要素便利流动提供了有效支撑。
构建新发展格局,既是发展问题,也是改革问题。大湾区加快建设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必须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大湾区市场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一方面,要抓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率先取得新突破。重点加强与港澳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在科技创新、要素市场化、投融资、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研究推出更多改革举措,不断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另一方面,要抓经济纵深拓展,增强畅通国内大循环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功能。对内要强化大湾区与京津冀、长三角、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重大战略的联动发展,不断密切经济联系;对外要发挥港澳“超级联系人”作用,巩固“引进来”优势,塑造“走出去”优势。
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必然要求
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动“双循环”必须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通过更加紧密地同世界经济联系互动,从而不断提升国内大循环的效率和水平。由于粤港澳三地分属不同海关监管区,人员货物往来仍然面临通关查验等要求,且三地实施了不同的金融和信息监管政策,资金和信息跨境流动面临较大障碍。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创新等对外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横琴方案”“前海方案”“南沙方案”“河套规划”的先后出台,体现出通过重大合作平台的制度创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成效。由于各项制度创新集中于开放合作平台这一小区域,因此能够实施和探索相比整个大湾区合作更为领先的开放政策与措施,包括在要素跨境流动、经贸和社会规则衔接、行业准入、合作体制机制、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等领域的新突破。作为实施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重大探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正式实施封关运行,这标志着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新体系迈出关键一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依托封关运作的有利条件,对标澳门实行以“零关税”为特征的货物贸易制度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特征的服务贸易制度,对大湾区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新范式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
围绕“一点两地”全新定位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重点是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不断增强在国际大循环中的话语权。一是推动香港和澳门CEPA升级,加快构建内地、香港、澳门单一自贸区。二是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大湾区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三是深化大湾区港口群和机场群协同发展,加快进出口贸易通道建设。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关键所在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实施5年来,围绕建设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已经初步构建起深港河套、粤澳横琴“两点”和广深港、广珠澳“两廊”的空间布局,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高水平人才高地等建设全面推进。广东区域创新能力连续7年居全国第一。作为大湾区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的突出成效,“深圳—香港—广州”科技集群的创新能力连续4年排名全球第二。
围绕“一点两地”全新定位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关键是要推动粤港澳协同创新,联手解决“卡脖子”问题,打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重要阵地。一方面,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着眼全球配置一流科创资源,充分发挥港澳“超级联系人”作用,构建最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规则体系,建设国际领先的科研实验设施集群,建立更加完备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早日建成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引擎。另一方面,围绕广东战略性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强化粤港澳三地战略性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合作。香港具有基础研究的优势,并能吸引集聚全球的创新要素。要支持港澳企业和科研机构等主体参与融入广东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创新进程,将港澳企业纳入重点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技术攻关的“需求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鼓励港澳高校院所和科研团队与广东企业合作实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粤港澳合作促进广东科研体制改革,借鉴港澳地区的经验推动产业集群技术研发机构的法人化改革、科研人员评价制度改革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改革。
(毛艳华,作者系中山大学区域开放与合作研究院院长、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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