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出台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
法治日报讯 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王兆清 《江西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江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江西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7章63条,主要从理顺管理机制、规范规划建设、强化保护管理、促进发展共享、赣闽协同治理、完善保护机制等六个方面,对武夷山国家公园治理保护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提出建立以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为主的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制;对园内建设项目提出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明确园内禁止性建设项目,并规范园内村居建设风格;建立健全本底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森林防火、生态修复和有害生物防控等方面的保护措施,实行核心保护区与一般保护区的分区管控制度;建立特许经营制度,推动绿色生态产业提质增效,逐步建立武夷山国家公园及周边区域绿色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设立赣闽协作专章,开展省际协作;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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