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工会“真金白银”鼓励职工职业技能提升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吴铎思
“对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奖励300元;对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奖励500元;对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上的每人奖励1000元。”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奖励工作暂行办法》,拿出“真金白银”鼓励职工职业技能提升。
自治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奖励旨在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倡导终身学习理念,有效调动广大职工自主参加技能培训和提升,致力于提升产业工人“含技量”,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实现“技高者多得”,激励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奖励对象为建立工会组织并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业在职职工,优先考虑自治区重点产业集群从业者;本地区本行业紧缺急需的工种职工;推进“产改”成效显著的企业职工;积极参与各类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取得或晋升技能等级人员;积极参与“五小”群众性创新、劳模引领性创新、关键核心技术创造性创新活动的职工。
符合奖励条件人员由所在单位(企业)向所在地(州、市)工会进行申报,产业、公司(集团)工会所属企业职工按属地进行申报。每年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奖励不超过20000名职工。
奖励资金拨付后,由各地(州、市)工会按照确定的奖励名单,实名制发放至职工本人。职工通过参加企业自行开展培训或企业委托具有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将奖励资金发放至企业作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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