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日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联合印发《河南省体育专业运动防护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旨在贯彻落实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持续完善体育专业人员职称评价体系,加强河南运动防护师人才队伍建设。
据了解,运动防护师是指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运动防护能力,从事运动损伤和疾病预防、评估、急救、治疗、康复的专业人员。《标准》分为总则、分则、附则三章,共24条内容。将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职称设为初、中、高三个层级,并明确各层级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还特别设置了破格申报条件。
《标准》突出品德为先。除要求申报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外,还特别强调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能够切实履行运动防护师岗位职责和义务。同时,申报人员还需按要求完成国家和河南要求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根据不同职级层次要求,《标准》突出职级能力,要求高级偏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中级偏重实践能力。高级运动防护师列出7项运动防护方面的代表性成果,正高级、高级分别取得任意2项、1项成果可满足要求;中级则制定了4项代表性成果条件,任意满足1项即可。
此外,在业绩评价方面,《标准》要求业绩条件分优秀运动队、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以及其他3个类别,优秀运动队业绩条件突出竞赛成绩,各级各类体校突出输送业绩,其他突出保障时长和竞赛成绩。同时将连续防护运动员期间或输送后取得的成绩作为防护业绩条件。(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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