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检察院”实现劳动法律监督双向赋能
上海:“线上+线下”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 天津:双方联合开展案件调查公开听证
本报讯 (记者裴龙翔)“多亏工会出手帮助,在检察院的专人专办之下,我的案件办理过程中,不仅有了专业指导,还大大缩短了时间。”不久前,已在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完成庭审程序的外卖小哥相某得知案件即将被宣判感慨道。支持相某成功维权的正是10月27日上海市总工会与市检察院共同签署的《关于建立“工会+检察院”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某成为该机制建立后受益的首位劳动者。
根据《意见》,上海工会与各级检察机关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推动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双向赋能,着力引导各类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共同保障职工劳动权益。
具体而言,上海工会将与各级检察机关建立沟通联络、信息通报、线索移送、会商研判、办案协作等机制,重点围绕职工反映强烈的涉及劳动权益保障的普遍性问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信息沟通,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工会干部可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或“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参与相关案件调查、听证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难题,双方将加强会商研判、合力推动整改,此外,还将共同开展法治宣传。
相某在外卖配送途中被对方追尾导致3车相撞,虽被交警认定无过错,不承担责任,但是由于两责任方的推诿,无人向相某垫付费用。“在责任人推诿、保险不赔付的情况下,由于相某属于平台用工,难以向用工单位追偿,因此维权陷入僵局。”闵行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接到相某的求助后,区总工会经过分析认为,可以通过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为劳动者维权。
困境由此迎来转机。经闵行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相某属于人身权益受损的弱势群体,符合支持起诉案件受理条件,遂指派专人专办,快速审查,向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区法院也在最短时间确定开庭日期,以缩短相某维权周期。而让相某备感温暖的是,在维权过程中,闵行区总工会和梅龙镇总工会安排工会干部与他联系,为他答疑解惑并耐心指导,有效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本报讯 (记者张玺 通讯员程志会)日前,天津市总工会与市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双方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建立沟通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8项工作机制,形成协同共治合力,保障职工劳动权益。
《意见》明确,双方将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各自确定对口联络员,检察机关聘请天津市总工会干部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加强日常交流和沟通联络工作。
在信息共享机制方面,双方将加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工会维权服务工作与检察监督信息共享,实现协作配合信息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双方还将共享有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线索以及案件处理等信息。
线索移送机制方面,双方将聚焦侵害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和导致职工劳动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违法行为等重点领域,强化双向案件线索移送。天津市总工会在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向市检察院移送,检察机关经研判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与此同时,双方将建立办案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案件时,邀请天津市总工会参与调查、公开听证、整改成效评估等环节工作。围绕拖欠劳动报酬以及新业态领域侵害劳动者权益等问题,双方联合开展案件调查、公开听证、专题调研、专项监督等行动。
双方还将围绕发现查处的严重违法、涉劳动者众多的案件线索建立共同研判机制,围绕打造党建业务融合特色品牌建立党建合作机制。同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法治宣传联动机制,适时通报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天津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杨春武表示,市总工会将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沟通联络和工作协作,推动机制运行日常化、常态化,不断健全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工作机制,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