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陈光明
2010年5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陈光明同志提前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公安局副厅局级侦察员职务。
据悉,陈光明从警30年,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资料员、材料室副主任、行政科科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和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副厅级)。
坊间曾把她称为“重庆警界女杰”。她曾多次荣获个人二、三等功和重庆市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劳动模范”、“第五届全国十大女杰”、“重庆市首届十大女杰特别奖”等荣誉称号。
文强案发后,陈光明接受调查,她承认和文强是情人关系。
编辑:段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