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在合肥一加油站内,车主在给自己的车辆加油。当日,继11月29日起今年首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后,成品油消费税再次提高,但恰逢罕见力度的油价再次下跌,此次调整后国内柴汽油价格仍会下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当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4年12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28元,由现行每升1.12元提高至1.4元;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6元,由现行每升0.94元提高至每升1.1元。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新华社记者 张端 摄
编辑:韩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