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印象金博爱 魅力青天河”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www.workercn.cn 2014-09-02 15:47:10来源:国际在线

《雨中的浪漫》作者:袁鹏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金质收藏作品2幅 稿酬各3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4幅 稿酬各1万元

  铜质收藏作品8幅 稿酬各3000元

  优秀作品100幅 稿酬各500元

  获等级收藏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入展作品稿酬由博爱青天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拍摄的新作。彩色、黑白均可,但必须取材于博爱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5.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腾讯网图片频道、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7.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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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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