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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思考:职代会需加强职权立法提升代表素质
高蕾
//www.workercn.cn2015-08-11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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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现行有关职代会制度的法律、法规已明显不能满足客观需要,制约和影响企业民主管理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路径就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立法,进一步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为切实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据和人力保障。

  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实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职代会作用的大小。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现行有关职代会制度的法律、法规已明显不能满足客观需要,制约和影响企业民主管理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路径就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立法,进一步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为切实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据和人力保障。

  加强职代会职权立法,提升民主管理法治化水平

  职代会的职权是职代会的核心问题,它反映职代会的性质、地位,制约职代会作用的发挥,是工会干部、职工代表、企业经营者都很关心的问题。我国现行的有关职代会的立法如《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对职代会制度也作了一些规定,但都未设专门的章节,只是在个别条款中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按照《企业法》以及《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享有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选举权等五项职权,同时规定了各项职权的范围。但是,《企业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的职代会的职权,有关职代会职权的确定、范围的界定已经明显不符合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影响着职代会作用的发挥。

  因此,应当把职代会职权作为立法的重点,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对职代会的职权进行科学、合理、民主的设置。

  凡是经过实践证明,原有的职权科学合理的,应当继承保留;原有职权虽然可行,但涉及的事项已经发生了变化的,应当进行必要调整,如民主推荐或者民主选举权,按照原来有关立法规定的精神,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或者选举厂长、经理,现在厂长、经理产生机制已经发生变化,应当调整为选举产生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和代表职工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权利等。

  凡是原来职工代表大会职权涉及的事项不完善的应当予以充实,如审议建议权应当增加“企业财务预决算方案”,审查同意或者否决权应当增加“职工安置方案”等。

  凡是原来没有规定而又有现实需要,尤其是职工关心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应当新增为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纳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

  提升职工代表素质,增强民主管理参政议政能力

  职代会作为企业民主管理主要载体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职代会的主体,职工代表的素质决定了职代会的成效。鉴于此,务必把职工代表素质问题当作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

  在民主选举职工代表过程中,有的职工在人情与利益影响下投“人情票”、“好处票”,选出的代表素质不高。有的职工当选代表后,只把职工代表当作一项“荣誉”和“摆设”,不严格自律,不想方设法设身处地服务群众,在职工中造成消极影响。还有的职工代表,抱着“话多有失”、“得过且过”的思想,审议的时候“随大流”,选举的时候举举手,检查的时候走一走,他们代表的责任流于形式。虽然,上述情况只是个别,却也影响到推行职代会、加强民主建设的进展,所以,必须重视与加强职工代表的素质提升。

  第一是把好职工代表选拔关。大家要站在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职工个体权益的高度来把好选拔职工代表第一关,要从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入手,把那些一贯爱岗敬业、热爱企业、思维活跃、热心于企业发展的职工作为职工代表的选拔对象。严格民主选举过程,禁止“人情票”、“好处票”,保证选举的公平、公开、公正。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能严格程序,能者上,庸者下。

  第二是强化职工代表业务培训关。要以我国《宪法》、《企业法》、《劳动法》、《工会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每位职工代表认真宣传培训,让大家深刻认识了解职工代表大会及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任期等,明确代表职责,更好地为企业、为职工群众服务。

  第三是抓好职工代表监督关。一定要与公司干部结成帮扶对子,形成相互监督检查格局,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多倾听职工心声,关心职工冷暖,体现职工利益,让提案有的放矢,针砭时弊,深入人心,为公司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在职代会召开过程中,引导职工代表以积极审慎的态度进行认真审议,做到大家充分讨论,上下达成一致,最后形成决议。

  第四是建立职工代表保障关。一定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完善职工代表活动制度,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办法》、《职工代表选举办法》、《代表提案及审议办法》等具有切实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的有效机制,作为职工代表行使职责的指导性依据,保障职代会的顺利进行及职工代表权利顺利实施。

  第五是扩展职工代表业务知识关。一定要根据企业实际,分析代表现状,拟定一套完整系统的知识扩展训练及实施方案,目的一是培养与训练职工代表捕捉企业热点、企业难点的敏锐感及准确度;二是扩展职工代表知识面,开拓其视野,提升议案质量;三是增强职工代表的责任感,提高学习自觉性,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广大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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