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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是新时期形势发展的需要。尤其是执法部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绝不仅仅是单纯的说服教育和理论“灌输”,而要针对当前执法部门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和新变化,深入研究,开拓创新,不断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不仅是推动执法部门加快发展的新课题,也是提升党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人性化管理之间的关系迫在眉睫。把人性化执法这个概念引入公安、交通管理,是有着深刻的意义的,交通执法部门作为执法者不能威严有余而仁善不足,我们既要尊重法律的权威,又要体现人性的关怀,以保障人们法律、权利上的公平,自觉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有机结合。
所谓人性化执法,就是要求执法机关或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要特别强调对执法相对人确立一切以人为本的观念。即在人格上平等相待,尊重人、关心人,从人基本的生理、心理需求上处理问题。在履行执法职能的其他执法活动中体现人性化。
人性化执法,是执法的深化与完善,是执法态度、服务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外在体现,与一般的执法没有质的区别。它既强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对监管相对人充满人性,也要保证监管相对人和全体社会成员在守法和接受监督管理时对执法者要支持与配合。因此,人性化执法实质上是执法工作的优化和执法质量的提高,以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制社会的完善。并不是因为强调人性化,执法人员就可能会执法不严,减弱执法力度,对不法行为、抗法行为一味迁就忍让,坚持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导致执法工作不能有效实施,执法质量受到影响,甚至受到人身伤害。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有悖于人性化执法的本意,是对人性化的异化,不是法制建设的初衷。
人性化执法与严格执法并不排斥,更不会互相抵触,而是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相互统一的。
从调解方式上看,严格执法体现刚性,人性化执法体现柔性。但这种调节方式上存在的差异,并不排斥刚性与柔性的统一。严格执法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较为排斥人的意识情感等主观因素;但就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来讲,人性化执法强调提供高质量的交通保障服务,强调尊重与保护违法行为人和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两者通过正确处理好处罚与服务、公正与效率、执法与守法的关系而实现辩证统一。
从运作方式上看,严格执法和人性化执法互为条件、互相补充。人性化执法是以严格执法为前提的,人性化受到法制化的制约,不存在脱离或凌驾于严格执法之上的人性化执法,否则人性化执法就是传统意义上的人治,而非现代社会的法治。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所倡导的人性化执法已并非传统的人情、礼义等带有封建色彩的执法活动,而是蕴涵了尊重人的价值和人文关怀为表征的社会主义新型法治精神。
从执法目的上看,现代执法的根本目的已不是单纯的罚款,而是通过法律手段帮助、教育、感化行政相对人。在这个层面上,纯粹的简单处罚不仅很难取得令人满意的执法效果,而且还可能强化他们与执法部门的紧张和对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人性化执法的微妙之处就是借助对行政相对人内心世界的启迪,来唤醒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行人性化执法,是国际趋势和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它有利于法律的有效实施和法制社会的进步。为此,推行人性化执法还要深化执法改革,注意把握分寸,做到宽严有度,同时必须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采取措施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形成人人遵纪守法、讲公德、讲法律的氛围,并依法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特别是抗法行为,以确保人性化执法的健康发展。法制社会的形成与完善,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需靠全社会成员特别是执法者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作者单位:涉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