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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工作一事一议:该不该重奖“举报”员工?
邢生祥 吉海坚
//www.workercn.cn2015-07-10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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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让制度“唱红脸”

  发现安全隐患举报后,导致相关责任人受批挨罚,自己却拿奖金、评先进,大家都是同事,似乎有些面子上过不去,双方都面临纠结和尴尬。文中企业职工的异议大抵来自这样一种心照不宣。

  为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目前,大部分地方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都出台了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有些还设立了安全隐患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对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和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起到了关键作用。

  对企业来说,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监管离不开职工的支持和参与,而实施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无疑是调动群众参与安全管理、增强社会监督的有效措施。

  重奖举报能够提高举报的热度,但也有着显而易见的弊端,那就是会让举报人产生得罪人的内疚心理、被打击报复的恐惧心理。

  能否变通一下举报的方式,只有安全部门的负责人知道举报人的信息,并不影响举报人的受奖励。

  此外,在安全管理中,不能太过倚重举报,还是应该让制度“唱红脸”。

  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强制措施。有资料显示,在有人为责任的事故中,有88%的是责任人心存侥幸,安全措施未做到位而造成的。因此,有了好的制度,还需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避免习惯性违章,才是抓住了安全的牛鼻子。(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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