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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流动党员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王超
//www.workercn.cn2015-08-26来源: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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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重要作用是基层党建工作和社会治理联动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期以来,有关流动党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陷入了一种思维定式,即从“管”的视角切入,依托行政权力从传统路径入手“以管代建”,将流动党员的作用发挥理解为在确保“不出事”前提下的党内活动,其最大的局限性就是忽视了流动党员在基层社会治理尤其是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优势和作用。

  流动党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基于党员先进性等优势更易在社会矛盾化解中发挥其他社会主体不好起、起不好的作用。从实际调研情况来看,流动党员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可以发挥“传声筒”“预警员”“防火墙”“安全阀”“灭火队”“智囊团”等六个作用。

  “传声筒”作用。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之一在于民意诉求表达沟通不畅导致社会信任缺乏,致使民众不满情绪不断积累扩散,甚至引起冲突。当体制内表达渠道不能有效满足表达意愿时,制度外的非理性、冲突式的维权表达就可能以某种集中性的方式爆发出来。流动党员作为党组织和流动群体(社会)的连接点,在党建工作中应着力发挥“传声筒”作用,建立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桥梁。一方面及时将分散的流动人口的民意诉求汇集起来,通过制度化的渠道和理性的方式传输给党组织和政府,有效提高决策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使政策制定和执行更加有效地吸纳民意、体现民情、发挥民智,更加“接地气”;另一方面可以把党的政策方针和政府的决策依据、政策意图和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流动群体,增加流动群体与当地党组织和政府的相互信任,从而达到社会矛盾源头治理的效果。

  “预警员”作用。社会矛盾对立的原因还在于未及时掌握苗头性事件的信息导致预警欠缺,使事态和影响持续升级。社会矛盾由萌芽到发展、由潜伏到显性,直到极端表现,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动态发展过程。这就要求社会矛盾的化解不能只关注事态发生后的维稳,还需要重视矛盾在萌发、形成、发展等不同阶段的调解,特别是关注民众的社会生活,及在长期社会生活中日积月累而形成的负面情绪的引导和舒缓。流动党员扎根于流动群体等社会基层民众之中,对流动人口的疾苦冷暖都有切实了解,能够在第一时间及时发现并密切关注可能造成矛盾产生和冲突的“潜在苗头性”信息,充分发挥“预警员”作用。同时,流动党员的“预警员”作用还体现在对一些表面上看似被控制的事件存在的潜在危机进行预警,以免由于预警不足而成为下一个矛盾冲突事件的诱因。

  “防火墙”作用。社会矛盾产生另一原因在于利益博弈失衡和利益协商整合不力,引起社会利益冲突。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务必要重视发挥流动党员的“防火墙”作用。一方面,把流动党员纳入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体系中。流动党员党建工作不能只涉及流动党员的组织管理,而且要在社会服务、反映诉求、协调利益、规范行为、化解矛盾、应对危机等方面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动员引导流动党员广泛地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使流动党员党建工作渗透、融合到基层社会治理的各个层面。另一方面,重视流动党员的党建工作,紧紧围绕流动党员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的功能性作用发挥,着力充分代表本群体的利益,使不同规模、资源和能力的利益群体都能有机会得到决策系统的合理关切,防范和避免小矛盾扩大化、具体矛盾严重化。

  “安全阀”作用。社会矛盾冲突产生又一原因源于宣泄情绪或缓解压抑的心理需要。城市发展带来社会结构、生活状态、思想观念、价值追求等的转变,流动群体从异乡来到城市,其社会生活、社会生产、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压力陡增,容易产生社会认知差异和社会情绪对立,在生活压力和文化适应冲突中处于易怒状态,在一些外来因素的刺激下,容易情绪宣泄。而流动党员可以发挥地缘、血缘、乡缘等因素的优势,往往能够为流动群体扮演一位情绪纾解、释放压抑的对象,让流动群体有机会有对象表达不满情绪,抒发怨气怨言,使社会结构性张力就会逐步消减式微。

  “灭火队”作用。社会矛盾扩大的原因关键在于社会风险治理不足而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相关危机管理,措施缺乏长效考量,从而导致社会风险积聚和矛盾持续发酵。人口流动加速使大量外来人口聚集或聚居在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和城郊地带,给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提供了群体参与的基础。流动党员在发生社会矛盾时能够有序参与,一方面,发挥调解“灭火”功能,“一口乡音”建立互信,给矛盾双方“消火降温”,起到最大限度减缓矛盾蔓延与扩散的功效。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政府部门与当事人的直接冲突,在政府与当事人之间树立一道“防火带”,避免政府陷入舆论漩涡。同时,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可以实现事后应急处置向风险治理关口前移,及时应对和化解社会矛盾和公共危机事件,形成反应灵敏、相互衔接、运行高效、整体覆盖的风险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智囊团”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这也是当前社会矛盾化解体系重构的基本思路和目标,要求社会矛盾的化解调节手段需要从单一的行政管控向多元治理方式转变,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理念引导下需要充分发挥包括流动党员在内的政府、社会组织、公众、媒体等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作用。在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中,街道社区可以吸纳流动党员的代表人物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成为做好流动群体工作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同时为健全完善网格服务体系,推动服务民众具体化、长效化,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供务实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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