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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环境信访工作存在投诉与信访不分、法定渠道不畅、受理范围宽泛、群众信访不信法等问题,严重制约着环境信访工作的有序推进,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受到损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重大任务,为此,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创新工作思路以适应新形式下的环境信访工作。笔者认为,只有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才能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出强化法律途径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性。
笔者认为,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环境信访问题,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探索之策,是新形势下规范信访工作的新举措。有利于厘清各行政部门、行政部门内部各层级、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职责分工,增强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引导群众理性维权,维护信访秩序。同时,也有利于落实各级环保部门责任,提高环境监管效率和质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必须强化以下5种思维:
一是强化政治思维。改革创新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破解环境信访工作瓶颈,必须坚定群众观念、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依照法定途径,统筹信访工作,分类处理信访问题。要带头学法守法、依法把好入口关,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诉求、依法维护民众权益。要以热情、依法、负责、奉献的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用真诚赢得群众信任,畅通和拓宽民意诉求表达渠道,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
二是强化科学思维。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既有经济转轨的阵痛,又有因经济快速发展暴露出的深层次环境及问题困扰,这些问题在环境信访渠道凸显出来。环境信访问题是环境保护工作的“晴雨表”,是环境污染问题的“风向标、试金石”,是环保部门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环境违法线索的重要渠道。因此,我们要用科学思维,把群众引导到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的轨道上,维护民意、理顺情绪、讲清政策、讲透道理,更好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同时,要及时梳理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群众的智慧进入决策过程,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决策活力,实现科学发展。
三是强化系统思维。信访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动态性的工作,需要坚持系统思维,在全局中谋划环境信访工作。要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环境监管职能,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整体水平。要善用全局眼光研究环境突出问题,找准问题根源,争取环境职能部门的支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履职解决问题。要准确认识环境信访工作的规律特点,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环境信访工作置于基层环保部门工作中去谋划,推进环境监察监管执法,降低环境信访举报投诉。要坚持定期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降低信访发生率。
四是强化法治思维。信访工作实践表明,深化信访制度改革需要法治定向,信访法治化是破解信访难题的必然选择。群众提出诉求时,只要现行法律对诉求的处理途径已经作出规定的,就应通过既有的法定途径解决问题,而不能以信访程序代替法律程序。为此。要以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为抓手,依法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上访,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框架内解决,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将非环境职能类事项从“大环保”中拆分开,破除长期形成的惯性思维,保障合理合法诉求得到解决。
五是强化底线思维。信访调处工作需要树立底线思维,准确判断各种风险挑战,才能掌握工作主动权。在受理环境信访举报投诉时,要守住“不出大事”的底线,对群众信访活动加以正确规范和引导,做好思想稳控工作,确立群众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文明信访的意识,从情、理、法角度进行耐心地说服教育。在解决环境矛盾问题时,要守住政策法律的底线,不能以牺牲法律为代价换取一时一事的解决。在环境监察执法办案中,要守住公正的底线,决不能徇私枉法、渎职滥权。(作者单位:江苏省仪征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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