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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背景下,汉江作为长江第一大支流,应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生态建设和转型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
理顺流域协调机制
鄂陕豫三省毗邻地区地域相通,人缘相亲,交流合作由来已久。成立于1986年的中西部经济技术协作区包括汉江流域的商洛、安康、南阳、十堰、襄阳等市,已举办26届协调委员会会议。鄂陕豫三省八县治安联防协作机制于2001年建立,由河南省的卢氏、淅川、西峡和陕西省的商南、丹凤、山阳以及湖北省的郧西、郧县八县组成。目前,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已列为鄂陕豫三省重点合作领域。2016年4月,湖北、河南两省签订《鄂豫战略合作协议》,围绕汉江“环保治污、生态建设、绿色发展”等,共同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5月,湖北、陕西两省签订《鄂陕战略合作协议》,共商合作共建汉江生态经济带,提出“重点推进南水北调上游区及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
国家层面,鄂陕豫三省联合推动国家有关部委设立汉江流域综合开发管理机构,从国家层面推进分工协作、功能互补、产业互撑、设施共享、生态共建等区域合作机制的顶层设计。省级层面,建立高层协商对话机制,形成主要领导定期会晤制度,定期研究和协商合作的重大战略问题。市级层面,建立区域利益协调机制,加强汉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不同地区的交流、沟通与合作。建立完善跨界流域联席定期会议制度、联合监测预警制度和环境应急联动制度等相关制度。
构建循环产业廊道
依托汉江沿线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荆门、商洛、潜江、谷城)、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社旗、西峡、桐柏、东西湖)和再生资源利用产业示范基地(荆门、谷城)等三个层次的循环产业发展,打造汉江生态经济带循环产业廊道。
依托江汉平原、南襄盆地和汉中盆地,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力度,稳步推进水稻、小麦产业带建设,建设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国家级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推广稻虾共作、生态养殖等循环农业模式,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
设立汉江生态经济带产业基金,探索建立汉江生态经济带循环园区合作联盟,实施沿江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工程,促进园区和流域内产业循环式组合,实现汉江流域循环产业有效对接和有序转移。
开发生态旅游品牌
依托汉江航道和武西高铁,围绕生态旅游、红色旅游、汉水文化旅游等主题,整合发展汉中张骞世界文化遗产、安康瀛湖-南宫山、神农架、十堰武当山-丹江口库区、襄阳古隆中、南阳渠首、随州炎帝神农故里、钟祥明显陵、武汉黄鹤楼等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资源,共同打造若干精品旅游线路和国内外知名旅游品牌。以汉江沿线神农架林区、汉中市、安康市石泉县、安康市岚皋县、商洛市商南县、商洛市柞水县、洛阳市栾川县、洛阳市嵩县、南阳市西峡县、仙桃市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打造汉江全域旅游示范带。
建立互为旅游目的地客源联动机制,实施旅游信息互通,探索推行汉江流域旅游“一票通”。将乡村旅游作为农村经济发展新兴方式,与精准扶贫、产业扶贫结合起来。争取京津冀在旅游规划、精品线路、宣传促销、人才培训、招商推介、组织客源等方面的支持。引导旅游企业联合开发国内外旅游市场,积极参与南水北调中线沿线“5+13”受水城市旅游联盟活动,推进实质性项目合作。
加强生态建设合作
汉江流域鄂陕豫三省毗邻地区在生态建设联防联治方面的合作成效明显。在联合保护库区森林生态资源方面,2011年3月,豫鄂边界地区召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联动机制座谈会。2013年12月,鄂陕豫三省四市森林公安局签署《环丹江口库区森林公安机关警务协作协议》,旨在联手保护丹江水库周边及干渠沿线森林生态资源。唐白河是汉江最大的支流,主要流经南阳、襄阳,2010年4月,两市正式启动唐白河流域水质监管联防联控机制。2015年10月,两市召开南阳—襄阳唐白河水环境监管联防联控联席会议,积极探索完善跨行政区联防联控、生态补偿、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等长效机制。
应加快推进汉江流域水源地保护、岸线资源利用、湿地保护、中下游河道洲滩治理等领域立法。加强河流两岸和交通沿线生态廊道建设,推进山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库区生态林业提升、退耕还林、平原农田防护林、碳汇造林等工程建设,改善秦巴山、伏牛山、大别山、桐柏山、大洪山等生态质量。建立汉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科技支撑体系,联合开展水环境水生态监测、湖库富营养化、流域大数据平台等研究。
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完善受水区补偿水源区、影响区机制。探索建立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保护基金,争取中央加大水源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力度。将汉江中下游影响区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等纳入生态补偿试点。设立生态移民补偿资金,改善因工程建设和生态修复而外迁、内安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适时征收生态补偿税,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的比例分成。基金和税金专项用于核心水源区和影响区的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修复等。
探索建立上下游互访协商机制。在全流域范围内由南水北调办组织汉江水质断面监测和考核,明确各行政区水质目标责任考核的范围标准、缴纳方式和责任追究办法。以省界断面全年稳定达到考核的标准水质为基本标准,上游提供水质优于基本标准的,由下游对上游给予补偿;劣于基本标准的,由上游对下游给予补偿;达到基本标准的,双方都不补偿。基金专项用于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推广荆门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试点,上下游地区分别提交污染物出让和购买申请,并签订《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合作》,补偿标准按照水污染防治要求和治理成本协商确定。联合举办汉江流域用水权、排污权交易活动,引导企业参加竞购,交易费用作为生态补偿交付上游地区。(作者系省社科院长江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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