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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充分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为民的崇高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既是党赋予的政治责任,又是对人民群众期盼的勇敢担当,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
一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青海省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文件为契机,努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部门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省、州、县、乡、村五级“五个全覆盖”落实到位。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全面推动依法治理,加快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从《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修订、《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调研起草入手,制定执法计划,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和评议考核,分类监管、分级负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行政审批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系列活动,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向社会和群众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提高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开展治本攻坚,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线、消防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和涉爆企业、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危废企业、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全覆盖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卓有成效地开展全省输油气管线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把重点监管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系统管理,形成企业隐患自查自报、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的隐患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制定《青海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系列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定《关于在全省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全省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工作。
五是进一步推动作风转变。严格执行党章党纪党规,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把执纪、执法与安全监管监察结合贯通起来,按照《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制度》、《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五个不直接分管”监督制约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党风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增强干部队伍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的能力,禁止在行政执法、事故调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谋取非法利益,以严规铁律建设过硬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作者单位:省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