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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全会精神为统领,做社会主义法制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积极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建设。
认真学习,把握精髓,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直接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四中全会专题部署依法治国,充分表明中央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念。
全会《决定》全篇洋溢着重大理论创新。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确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次将体系和能力纳入现代化轨道;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和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的重心,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等等,重大理论创新和科学论断,必将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制中国的强劲动力。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上,在推进依法治国理论创新和科学论断上,我们能够看出与工会工作创新,特别是运用工会法治思维和依法维权都息息相关、环环相扣,折射出工会在推进依法治国的神圣使命与责任担当,折射出工会在推进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进程的时代要求和承担重任。工人阶级是党的领导阶级,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既承担着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群众为推进改革和建设建功立业的神圣使命,也承担着巩固和发展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神圣使命。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高站位、看全局、谋远虑,迅速把思想认识和精神状态统一到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上来,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契机、为动力、为己任,认认真真学法治,堂堂正正抓维权,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建设。
统筹谋划,创新实践,提升工会法治思维和依法工作能力水平
工运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依法履行职责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全新审视和系统思考工会工作,对工会法律法规要进行整合学习和系统学习,提高工会法律法规理解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全面推进工会法治化制度化建设。
要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国家领导阶级的地位,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贯彻落实。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是党执政的坚实阶级基础。党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法治要依靠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人民群众,造福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人民群众,保护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人民群众。这就要求我们要注重和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职工群众投身依法治国、投身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紧紧依靠工人阶级和职工群众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坚持和落实好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做到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权益上维护和素质上提高,通过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锤炼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高尚的主人翁境界,巩固和发展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要进一步完善依法维权机制建设,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建设。要在加强工会源头参与、推进科学立法、健全完善劳动法律体系方面发挥作用。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地方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保证工会源头参与;另一方面要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和机制,企业重大决策、厂务公开、职工工资增长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问题必须纳入职代会审议,着实职代会职权,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再次是强化职工法律维权、法律援助、劳动关系预警调处机制建设,正确表达和处理职工利益诉求,推进稳定和谐劳动关系建立。
要在切实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工会干部能够成为职工群众“娘家人”上发挥作用。要加强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机制建设,不断深化送温暖、金秋助学、创业带就业、困难劳模“三金”救助以及农民工帮扶工作,努力实现制度上健全、措施上得力、资金上保证、力度上加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在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中,密切同职工群众联系,增进阶级情感,重温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在职工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进职工群众尊法、懂法、护法和守法。
要切实提高调查研究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调研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注重和加强调研,是贯彻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客观要求,是各级工会干部重要的工作方法,更是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加强调研和科学决策,首先要提高形势正确研判能力。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素养锻炼和党性修养锻炼,提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在党和国家全局中思考和谋划工作。二是工作下沉,能够真正深入到基层去,深入到职工群众中间去,倾听职工呼声,掌握职工心愿,虚心向实践、向群众学习,掌握客观真实、共性趋向性情况和问题,为正确决策提供有价值参考。事物的发展变化是量变到质变,要注重量变过程的把握,特别是对一些不稳定因素要给予关注、研究和预期调控,做到防微杜渐。
加强领导,转变作风,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建设健康发展
党对工会的领导,是中国工会的政治优势,也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题中应有之义。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工会各项工作之中,把党的主张转化为职工群众自觉行动,定期研究工会工作,及时解决重大问题,把更多资源赋予工会。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既是法律赋予工会的职责,也是党对工会提出的更高要求,只有加强党对工会的领导,才能保证工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不失方向。加强党的领导和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就是要全面推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力军作用,坚持以职工为本,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工会工作出发点、落脚点,切实肩负起党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纽带的神圣职责。
党始终把群众路线作为党的生命线,群众路线能否坚持好,作风建设是关键。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本质上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要善于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全会法治创新成果,运用到转作风、提素质上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有阶段,作风建设无止境”和提倡与职工群众“身挨身坐、心贴心聊”的具体要求,强化群众观念,强化法治观念,强化服务观念,为高标准创新工会工作和实现工会工会法治化、制度化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