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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文化阵地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要在加强职工文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工会文化的导向、凝聚、弘扬等作用,发挥工会文化在职工文化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文化宫、俱乐部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显得尤为突出,职工群众对文化宫、俱乐部的要求更高,同时,文化宫、俱乐部不可避免地要参与到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去竞争,长期处于社会服务型的文化宫、俱乐部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就出现了较大的困难:一是市场竞争激烈,林业工会职工文化阵地,由于多年来一直存在投入不足的问题,许多文化宫、俱乐部因设备陈旧、活动项目少,而难以满足如今的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以致无力同社会上新兴起的娱乐场所、网吧、健身场所等竞争。二是有的林业企业的文化宫,俱乐部年久失修(大都是60、70年代建筑,林场的俱乐部早已没有了)或都已经是危房不能使用。有的地方出现了侵占、挪用或随意划拨文化宫现象,致使工会财产受到严重损失,使广大职工失去了学习和娱乐的场所。三是文化宫、俱乐部长期以来定性为福利事业型单位,使在此工作的一些职工不注重提高自身素质,缺乏竞争意识,创新意识。
加强工会文化阵地的建设并使之进一步发展壮大,进一步发挥其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进一步明确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的性质和任务,重视和支持工会文化阵地的建设,林业局把文化宫、俱乐部(职工文体中心)的建设列入经济发展和企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统一布局、合理规划,加大对文化宫、俱乐部(职工文体中心)的多渠道资金投入,配备电教化设备,开设乒乓球室、棋牌室、图书室等活动阵地,为职工群众提供了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有条件的企业中开辟活动场地,添置活动设施,尽可能的满足企业职工的文化需求。保证这些场所不断完善和壮大。
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改革力度,增强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文体中心)的功能和活力,在新的形势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以反映、汇集、传播文化精品的节、奖、赛等项目为载体,形成一种新的工会职工文化建设体系及其发展机制;同时结合林业实际和职工特点,开展一些职工喜闻乐见、丰富多彩、富有创意的文化活动来吸引职工、组织职工、凝聚职工,形成自身的工会文化特色。更好地为林业职工群众服务。
充分发挥文化宫、俱乐部(职工文体中心)的社会优势,提高现有资产利用率,不断探索新方法、新形式,发挥和增强其功能作用和社会竞争力。组织好职工的文体活动,创新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载体,使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使职工在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中陶冶情操,提升素养,从而促进团队的凝聚力得到提高。工会组织可利用“五一”、“七一”“国庆”、“元旦、春节”节假日为契机,组织职工运动大会、球类比赛、职工歌咏大赛、读书演讲比赛、工会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工会画廊举办职工书法、绘画、摄影、劳模、职工风采展等,为职工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平台,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为职工全方位发展创造条件,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