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高度重视,在许多重要会议、重要场合、重大活动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工会工作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实践要求,科学回答了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形成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职工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也是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是工会组织的天职。工会要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发挥好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矛盾。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企业工会要真正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新形势下工会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的新要求落到实处,通过创新履行维权服务职责方式、途径推动工会工作全面发展,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主管理平台建设,通过创新工作载体、健全工作机制、构建运行顺畅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职工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主人翁作用,着力构建稳定和谐的内部环境,进而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进程,实现企业、工会、职工的共赢。
一、当前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现状
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是推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和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全面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课题,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当前,企业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合法权益的实现和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得到坚持和发展;二是厂务公开得到普遍推行;三是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初步建立;四是企业民主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五是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等。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当前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认为职代会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已不适应新时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非公有制企业是私营主或股份持有者所有,推行民主管理完全没必要;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和独立法人实体,应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不应把精力放在民主管理上;部分企业重形式、轻实效,民主管理工作存在空白、断档、缺位现象;部分企业职工感到自己没有主人翁应有的地位;部分企业经营者存在抵触、畏惧情绪,不想、不愿甚至不敢开展民主管理。
此外,现行的关于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滞后,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是依据《企业法》颁发并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行的,其适用范围及对职代会职权内容、组织机构、运行方式等规定已严重滞后;而《公司法》对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相关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且只限于国有控股公司,造成大量其它公司制企业职工代表难以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开展困难,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得不到实现和保障等。
二、新时代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是调动职工积极性的有效手段。职工在企业就职期间,以自己的技能、智能、体能等劳动形式参与企业发展,是企业生产过程中重要资本要素,是企业重要利益相关者。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劳资双方共同承担着经营风险,所以企业控制权不应由股东独占,必须由劳资双方共有。要使劳资双方分享企业控制权,就必须在传统公司治理结构中健全民主管理机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职工在企业中不但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且有发挥聪明才智促进企业发展的强烈愿望,企业通过实行民主管理,能够集中职工智慧、激发职工活力,防止和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是促进企业劳资双方互利互惠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现代企业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现实需要。现代劳权理论认为,企业由资本、管理、技术、劳动力等多种生产要素构成,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整合各种生产要素,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职工作为劳动力,是企业生产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一种被支配的要素,他们有权作为劳权代表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企业要想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就必须调动劳动者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创造性。职工通过民主管理参与、介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企业通过民主管理调动职工主观能动性,使职工了解、关心、融入企业,认同企业文化,将个人发展和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和建设目标,而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的重要基础。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与企业本着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等原则建立劳动关系,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要使作为劳动关系主体一方即职工的平等地位、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使他们能够通过合法途径、有效渠道充分表达自身愿望和诉求,尤其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上,做到由用工方与职工方共同协商和决定。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正是由企业内部不同利益群体建立起互相合作的利益共同体,以尊重大多数人意志为原则,协调和维护企业内部各方利益关系、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
三、充分发挥工会在新时代企业民主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全面性工作,涉及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大量职工工作,需要企业党政工组织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工会作为企业民主管理日常工作机构更是义不容辞。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者作用,通过组织职工积极、有序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促进民主管理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要坚持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充分发挥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作用,通过组织职工选出自己的代表,依法与企业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薪酬、保险、福利、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问题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实施,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进而最大程度地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要通过厂务公开、合理化建议、劳动竞赛、劳动保护监督等渠道,积极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增强职工责任感和企业凝聚力,提高企业经营决策科学化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企业工会作为群众组织,要从职工角度,着力构建多方位、多角度维权新格局,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代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厂务公开、职工持股会、民主评议、职工恳谈会等民主管理形式并使之成为制度体系、工作机制;要积极争取企业党组织和行政对工会履行维权职能和开展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视、支持,为民主管理顺利推进创造条件;要站在参与民主管理主体即职工一方,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中主动进言献策,把职工群众意愿变成企业规章制度,肩负起全面加强和改进民主管理工作重任;要提升企业民主管理、实现职工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刚性力度,引导和组织职工有理、有节、有利维权,全面履行好维护职能;要主动与地方工商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司法部门、企业家协会等建立工作联系,健全协调机制,争取理解和支持,努力实现工作效益最大化。
畅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渠道,努力消除股份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机能障碍,是工会加强和改进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途经。法人治理结构是股份制企业调整和规范所有者、经营者责权利关系制度与机制的总和,这种权利制衡机制相对我国传统企业工作机制有很多优势,但却难以完美处理职工与企业、职工与所有者、职工与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关系。西方发达国家探索建立职工董事会、职工委员会等辅助性管理机制,吸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互补。在我国,探索实现股份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代会作为民主管理基本形式,在协调处理职工与企业、职工与所有者、职工与经营者责权利关系中的作用,可有效消除法人治理结构的机能障碍,使职代会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互并存、依法履责、和谐运作,共同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管理方案、涉及职工利益重要规章制度把关,充分发挥职代会优势、作用,保证企业决策民主、合理、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