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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www.workercn.cn2015-01-30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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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 依规治党 坚定不移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2日)

  我代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明天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将发表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一年来工作回顾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旗帜鲜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任务部署和工作落实。中央纪委组织编辑、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全党动手一起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巩固发展,“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严肃查处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案件,充分体现党中央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彰显了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深得党心民心。

  (一)坚持立行立改,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制定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央纪委坚决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立足本届任期,对中央有明确要求、条件基本具备、工作中看得准的,立行立改,以一项项具体改革,推动整体工作发展。

  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中央纪委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情况下,再次进行机构调整,增设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执纪力量大为增强。省级纪委也相应完成内设机构人员调整,把力量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

  全力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解决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中央纪委巩固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成果,不再参加新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前,省区市一级共参与4619个议事协调机构,平均每个纪委参与144个,其中个别省多达250个。议事协调机构多、各类领导小组多,既造成职责不清、职能发散、主业荒疏,又造成文山会海、滋生“四风”。清理后,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至460个,平均14个,精简比例达90%以上。地市级纪委也已展开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真正实现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

  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央纪委负责同志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约谈省区市、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中央企事业单位和中管金融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分赴各地督查指导,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各省区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切实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认真执行向中央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因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责任缺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依据党章规定,追究相关党组织责任。对湖南衡阳发生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案件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9人。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现统一名称和管理。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的要求,制定实施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新设派驻机构。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实施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探索实现全面派驻的有效途径。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统称派驻纪检组。明确派驻机构监督对象,纪检组组长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监督责任和执纪能力进一步增强。

  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具体制度,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在8个地区和部门开展试点。研究制定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和省区市、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

  (二)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要求,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审查惩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党员干部。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检查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坚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聚焦“四风”,针对习近平总书记批评的种种表现,加强执纪监督。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巩固严禁用公款赠送贺卡、月饼等节礼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问题。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四风”举报直通车,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5.3万起,处理党员干部7.1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万人。中央纪委分7次对3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三)发挥“利剑”作用,巡视强度力度提升,效果显著

  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听取巡视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每次都作出重要指示,为巡视工作指明方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8次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把握方向、抓住重点,查找症结、推动深化改革。中央巡视组用不到两年时间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覆盖。

  紧扣“四个着力”,发现问题更准更多,震慑作用持续增强。2014年,增加3个中央巡视组,开展3轮巡视。对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常规巡视,对19个部门和中央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巡视。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超编制配备干部等问题。转变方式、创新方法,探索专项巡视,机动灵活、出其不意,巡视强度力度全面提升、效果显著。加强成果运用,对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公开发布巡视组反馈意见,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切实整改,并向社会发布整改情况,接受监督。

  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召开部分省区市巡视工作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建立省区市党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工作、“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党委书记有关巡视工作讲话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制度,初步形成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格局。

  (四)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按照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把握大局,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严肃查办审批环节设租寻租、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开发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把对抗组织调查、搞非组织活动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要内容。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协调机制,提高查办大案要案效率。汇编十八大以来被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的忏悔录,让高级领导干部清醒认识严峻复杂的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一些省区市和中央部委也汇编了违纪违法领导干部的忏悔录,作为“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强化线索处置,改进监督审查方式。加强群众举报线索受理工作,拓宽反映渠道,实行规范处置、动态管理。调整线索分类标准,增加谈话函询类。坚持快查快办,查清主要违纪事实,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对严重违犯党纪、不构成犯罪的,及时作出党纪处分,予以惩戒。坚持抓早抓小,中央纪委负责同志同有关省部级领导干部谈话,纪检监察机关扩大约谈、函询范围,对反映失实问题予以澄清。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1.7万人次,谈话3.2万人次,了结3万人次。

  严明监督执纪纪律,确保审查安全。把依纪依法审查作为铁的纪律。在专案组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泄露秘密,严格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对省区市审查安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失职、违纪行为,共追究8人的直接责任、9人的领导责任,通报5起典型案例。

  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健全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摸清底数。开展“猎狐2014”行动,开通网上举报,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加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双边、多边协作,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建立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发表《北京反腐败宣言》。强化个案处置,共追逃500多人、追赃30多亿元。

  2014年,中央纪委对涉嫌违纪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审查的68人,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72万件(次),立案22.6万件,结案21.8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2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万人。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5.5万人。全国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2.5万件、渎职侵权案件5500件。发挥行政监察监督作用,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问责力度,对2.1万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强化责任担当,以铁的纪律建设过硬队伍

  推进作风转变,提高履职能力。落实中央纪委机关党组织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党的观念、担当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摆在党的宣传教育格局中部署和推进,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办好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舆情研判、舆论引导。举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研讨班、新任纪委书记培训班。改会风、转文风、树新风,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夯实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防止“灯下黑”。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强化自身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摸底排查,带头对自建培训中心存在问题自查自纠。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处分违纪违法干部1575人,教育了干部,纯洁了队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党中央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尤其是对其复杂性认识不够深刻。有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与腐败的关系理解不到位,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利益输送、沆瀣一气的严峻形势估计不足,监督乏力、责任缺失。有的对本地区本部门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不了解、不摸底,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进展不平衡,有的纪委、派驻机构没有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监督执纪存在凑数现象。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在有的地方落实不到位。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办法不多,打击震慑力度不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作为甚至乱作为问题依然存在。通过强化自我监督,真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任务依然艰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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