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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优良传统 锐意改革创新 在“四个全面”伟大实践中续写中国工会新篇章
——在纪念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15年4月29日)
李建国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首都北京召开纪念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90周年大会,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共同回顾我国工运事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过的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继承和发扬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工会的光荣传统,紧紧围绕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亿万职工群众更好地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稳定鼓劲,凝神聚焦发力,汇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磅礴力量,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首先,我受党中央委托,向全国广大职工、劳动模范、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表示亲切的问候!向离退休职工和老工会工作者表示诚挚的敬意!向参加庆祝活动的港澳工会和劳动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昨天上午,党中央、国务院隆重举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这是对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亲切关怀和巨大鼓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着眼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论述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的伟大意义,高度评价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特别重申和强调了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充分肯定了90年来中国工会为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的贡献并对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讲话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指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又一篇纲领性文献,为我国工运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同志们、朋友们!
我国现代工人运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直接领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在“五四”运动中,我国工人阶级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1921年7月,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从此中国革命的性质、力量和面貌都发生了根本变化。我们党成立后作出的第一个决议,就对领导工人运动作出部署。1921年8月,党成立了公开领导工人运动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1925年5月1日,党发起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宣告中华全国总工会正式成立。我们党的许多早期领导人,包括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同志,都亲自领导过工人运动。从1925年到现在,90年来,无论是在风雨如磐的革命年代、如火如荼的建设时期,还是在激越奋进的改革开放征程上,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领导的各工会组织始终紧紧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围绕党的纲领和不同历史时期确立的中心任务,前仆后继、奋勇拼搏,艰苦奋斗、建功立业,谱写了壮丽的篇章。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工会动员和组织工人群众不断掀起工运高潮,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势力、反动军阀和国民党反动统治;坚决拥护和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发动工人群众投身抗日战争,参与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动员工人群众参加大生产运动和新劳动者运动;组织工人群众在国统区开展争取生存权利的斗争,保护工人利益,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历史功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创了中国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纪元,中国工会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50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作为新中国最早实施的法律之一,确定了中国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工会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支援抗美援朝,巩固新生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政权;支持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参加社会主义基本政治经济制度的建设;团结、教育和组织各族职工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投身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在建成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中作出了突出贡献,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创造了光辉业绩。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工会紧跟我们党工作重心的战略转移,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热情支持、积极参与、大力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突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责,努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同时引导职工群众自觉维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维护全体人民总体利益的大局;确立“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会维权观,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推进新形势下党的职工群众工作,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上迈出了新步伐。牢牢把握我国工人运动时代主题,聚焦工会工作主战场,深化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引导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创新创造,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上创造了新业绩。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教育实践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在引导职工群众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上取得了新进展。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为重点群体,以维护职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权益为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服务职工工作,推动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忧虑最急迫的实际问题,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作出了新贡献。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基层工会建设调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加强基层工会和服务一线职工,在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上展现了新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守纪律,改进作风,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在工会自身建设上取得了新成效。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历史实践中,始终强调工人阶级的领导阶级地位,始终重视对工人运动的领导,始终注重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工会是“保护工人利益的堡垒”,并亲笔为中华全国总工会题写牌匾。邓小平同志强调,工人阶级“能在现时代的经济进步和社会政治进步中起领导作用”,“工会组织都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使广大工人都感到工会确实是工人自己的组织,是工人信得过的、能替工人说话和办事的组织”。江泽民同志指出,“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基点”,工会“肩负着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胡锦涛同志指出,“我国工人阶级要成为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的时代先锋,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2013年“五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全国总工会机关,与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座谈,同庆“五一”节,共话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时刻牵挂着职工群众,经常深入基层看望劳模、慰问职工,多次就新形势下的我国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工会的优良传统,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到广大职工群众中去,生根发芽,落地开花;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不能淡化,要贯彻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各方面,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政策、推进工作全过程,体现到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是我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实现中国梦根本上要靠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劳动、创造、奉献,必须坚持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反映了中国工会的性质和特点,是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保证;工会必须始终高举维护职工权益的旗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更加有为,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抓住基层工会这个基础和关键,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维权能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坚定跟党走;要把广大农民工这支工人阶级的新生力量组织起来,切实维护他们的利益,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工会要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方面作表率;时代在发展,事业在创新,工会工作也要发展、也要创新,要加强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理论政策的学习研究。这些重要思想和论述,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的工运理论,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工运事业的前进方向。
回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发展历程,一代又一代工会工作者从无数的成功与挫折中,不断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来之不易,应该认真总结,倍加珍惜。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领导核心。我国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不仅具有一般工会组织所具有的广泛群众性,还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政治性。如果没有或者离开党的领导,工人阶级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工会就会陷入在黑暗中摸索。只有在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工运事业才能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生机勃勃向前发展。
——始终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是工会工作的重要使命。党确定的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奋斗目标、中心任务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任务所制定的路线纲领、大政方针、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是决定民族命运、国家前途的大局。工会只有把自身的工作与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团结动员职工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贡献力量,才能代表职工群众,充分发挥作用,成为推动历史前进的积极力量。
——始终发挥桥梁纽带和重要社会支柱作用是工会工作的价值所在。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这是我国工运发展历史所形成的工会功能定位,也是工会组织的政治责任。工会只有发挥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这样一种独特的桥梁纽带作用,把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及时地反映给党和政府,维护好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又把党的关怀送到职工群众中去,把党的决策部署变成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才能最广泛地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才能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始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工会是党直接领导的职工群众自己的组织,为职工群众服务是工会的天然属性和生命线。工会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职工群众。要长期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发挥工会优势、体现工会特点,在维护职工权益上更加有为,才能有威信、有影响、有力量。
——始终推动改革创新是工运事业保持生机的不竭动力。工会工作与社会变革、劳动经济关系的调整变化、职工群众的现实诉求息息相关。只有站在时代前列,主动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自觉运用改革精神谋划工会工作,创新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工运事业才能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同步前进。
历史经验昭示我们,我国工人运动是在独特的历史和国情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90年来,工运事业之所以历经风雨,不断壮大,根本在于,始终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把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同我国工人运动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我们要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拓展这条道路,努力使这条道路越走越宽广。
回望历史,抚今追昔,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90周年之际,我们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深切缅怀为党的工运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革命先烈和老一辈工会领导者!深切缅怀为中国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争取解放作出贡献的仁人志士!他们的崇高理想和献身精神,永远是鼓舞我们前进的力量。
同志们、朋友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总揽全局、运筹帷幄,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新成就。党中央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有力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制度建设,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魄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啃下了一些多年来难啃的“硬骨头”。党中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厉行八项规定,坚决纠治“四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纪律,惩治腐败,重构政治生态,凝聚了党心民心。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谋划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拓展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新局面,我国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显著提升。这些新成就新变化,极大地鼓舞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协力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
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实践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举措,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紧紧依靠工人阶级,充分调动亿万职工劳动、创造的积极性,这就为党的职工群众工作赋予了新的使命、提出了新的要求。
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党对工会工作寄予殷切希望,职工群众对工会充满期待。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我国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职工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统一起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要最广泛地把广大职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广大职工群众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依靠力量。要始终把组织、动员、团结职工群众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实、常做常新,最广泛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凝聚到党的周围。要继续依法推进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普遍建立工会,提高建会质量。要按照“三个着力”的要求,坚持重心下移,推进工作创新,落实好2015年作为基层工会建设年的各项部署,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要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建功立业,焕发历史主动精神,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新贡献。要以技术创新为重点深化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引导职工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引领亿万职工通过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科学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要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各级工会要自觉把工会维权工作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要全心全意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按照“会、站、家”一体化思路,加快构建覆盖广泛、快捷有效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最广大普通职工身上,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维权能力。要把送温暖、就业援助月、金秋助学、阳光就业、农民工平安返乡等工作品牌做得更响、做得更有实效。要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普遍开展项目式、订单式服务,探索建立工会网上服务平台,提供更多普惠性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要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工会要准确把握劳动关系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找准位置、积极作为。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共建共享,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要健全协调劳动关系制度机制,把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促进实现体面劳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推动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行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加强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有效调处劳动争议,采取协商、协调、沟通的办法,妥善解决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要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
要着力做好农民工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目前,我国农民工总数约2.74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8亿,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工人阶级坚定可靠的新生力量,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民工工作。要深入推进农民工入会行动,把农民工吸引到工会中来、吸引到工会活动中来,把广大农民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要积极参与国家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参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促进农民工同工同酬同权、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要加强对困难农民工的帮扶,组织农民工参与民主管理,加强对农民工特别是青年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帮助农民工融入城市。我们要把提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各工会组织要积极为职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创造条件,引导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增长新本领,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宏大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高素质职工队伍,使我国工人阶级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始终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要努力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开展工会工作、实现职工利益的有力保障。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要自觉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充分发挥作用。要代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立法,反映职工群众愿望和诉求,推动形成完备的劳动法律规范体系,加强群众性劳动法律监督,推动劳动法律贯彻落实。要在职工群众中普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尊法、学法、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群众基础。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会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到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要以《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为遵循,加强工会工作的制度机制建设,使工会工作更加依法合规、规范有序。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拿出务实举措。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推进工会系统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要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坚强有力的工会领导班子,打造绝对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会干部队伍。要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认真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广大工会干部要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自觉规范言行,崇尚实干、求真务实。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会领导机关机构设置,改进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克服机关化,破除衙门作风,防止脱离群众,努力提高工会工作群众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善对工会的领导,注重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工会的支持保障力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工会履职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热情关心、严格要求、重视培养工会干部。在研究制定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时,要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使广大职工更多更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有更多获得感。
同志们、朋友们!
我们要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与港澳台工会和劳动界的交流与合作,为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贡献,共同促发展,共圆中国梦。我们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工人权益”的旗帜,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挥工会民间外交优势,扩大同各国、地区、国际工会组织和劳动界的交流合作,提出中国方案,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为增进全球工人福祉,促进世界和平、稳定、繁荣发挥积极作用。
同志们、朋友们!
中华全国总工会栉风沐雨,走过了90年光辉历程。党领导的中国工运事业正迎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曙光。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工会组织肩负着光荣的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发扬优良传统、锐意改革创新,续写中国工会历史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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