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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地业主声称为了尽孝,在自家楼外违法安装室外观光电梯,挖出的深坑破坏了小区公共绿地,还增加了对楼体结构的伤害。尽孝能否成为违法搭建的理由,引起人们热议。
近些年,违法搭建成为很多城市的顽症,整治严格时搭建风头渐小,一旦整治略有放松,违建之风就死灰复燃。面对处罚,违建业主也常常能找出各种奇葩说辞。在被问及为何搭建违章建筑时,新闻中的违法业主就如此解释“因为家中老人年纪大腿脚不方便,安装电梯是让老人上下楼更方便,是为了尽孝”。此外,还有浪费说,如已经搭建好了再拆多浪费啊;享受生活说,如有业主称搭建阳光房的目的是晒晒太阳、种种花草,为生活增添一些情趣,等等。就人情而言,这些理由似乎并非完全不成立,例如,考虑到家中老人是孝顺的表现,建了再拆当然是浪费,享受生活更是合理愿望。但这些都建立在违法私自搭建的基础上,其实就不合理了。
业主并没有真正把违法搭建看作是违法事情、不对的事情,甚至还常常用各种所谓理由来消解违法搭建的合理性,也是违法建筑常常死灰复燃的重要原因。而这背后其实是人们脑中两种观念的缺失——法治意识和公共意识。我国法律已经明确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与认可的建筑搭建属于违法行为。可有人就偏偏认为,这只是对自家房子的小改造,目的只不过是让自己的生活更方便一些,却根本将法律规定置于不顾,将可能侵害到的公共利益置若罔闻,甚至还常常扯出人情的大旗来为违法行为找托词。
中国古典名著《水浒传》中有这样一幕:李鬼冒充李逵拦路抢劫,没想到却撞上了真正的李逵,为求活命,李鬼不得不编出打劫是为了养活自己的老娘这一借口。称违规私装电梯是为了尽孝,这种做法听上去似乎有合理性、有人情味,但深究一下,就可以发现,这与李鬼所说的“为母打劫”性质几乎相似,所谓的尽孝也不过就是一块遮羞布而已。擅自搭盖违章建筑突破的是法律底线,折射出的是业主法治观念与公共意识的缺失,与孝或不孝其实扯不上半毛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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