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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兴媒体发展之快、覆盖之广、影响之大,为新闻舆论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课题。党的十九大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回顾总结过去五年互联网建设和管理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我们邀请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黄楚新,就报告中互联网与新媒体的有关论述进行解读。
记者:报告在回顾过去五年工作的时候,提到互联网建设管理运用不断完善,主旋律更加响亮,正能量更加强大。请问在过去五年来,我国在互联网建设管理方面取得了哪些进步和发展?
黄楚新:过去五年来,随着互联网等新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传媒业也在同新技术的融合过程中不断转型升级,取得了巨大进步。与此同时,网络建设与管理作为我国向网络强国迈进的重要基础性内容,也在飞速发展的同时推动着网络强国的建设进程。
传播技术创新走向智能化。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传播技术主要通过改变新闻生产与呈现的方式构建新兴媒介生态。如写作机器人凭借信息搜集的全面性与及时性,以及巨大的成稿速度优势等特点,在科技、财经与体育报道领域的表现尤其突出。新传播技术也革新了新闻分发形式,创新了新闻产品样态。以智能技术、虚拟现实技术(VR)、增强现实技术(AR)、无人机等为代表的新传播技术通过革新内容分发规则、实现产品形态智能化提升了用户体验。
媒体融合加快提速升级。在过去的五年中,媒体融合发展不断深入,媒体的观念和理念不断更新,媒体信息产品的生产机制不断改革创新,新闻生产流程不断优化。现阶段,媒体融合已步入提速升级期,具体表现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媒体的融合发展举措同步展开,各具特色的融合策略促使媒体融合进度加快;传统媒体通过合作与共享,逐步与新媒体融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网络强国建设不断深化。当前,我国网络信息技术不断创新,信息网络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与服务不断升级,网络强国建设不断深化。截至2017年6月,中国国际出口带宽达到7,974,779Mbps,年增长率为20.1%。网络国际出口带宽数不断增长,有利于我国网络建设的现代化,与国际互联互通,提升信息通信技术的国际竞争力。
网络治理体系持续完善。依法治网是中国互联网治理的主线。在“约谈”创新了互联网治理模式后,目前互联网治理发展到以依法治理为重点,政策指引与平台管理并举的阶段。中国互联网治理顶层设计呈现出立法进程不断加快、立法效力不断提高的特点,互联网立法呈现体系化发展趋势。以《网络安全法》的颁行为标志,中国的互联网治理法治化进入到新阶段。
记者:当前,传播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给媒体行业带来深刻变革。报告特别强调,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请问我国媒体行业如何加强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
黄楚新:习近平总书记在新闻舆论座谈会上强调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要“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切实提高党的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与水平,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入融合,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唱响舆论主旋律。当前,媒体融合发展亦需要创新,既需要传统媒体不断打破理念、体制、机制、技术等多方面的枷锁,也需要新媒体重视内容生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只有实现双向融合,才能使媒体融合从“相加”迈向“相融”,提高新闻舆论工作的能力与水平。新闻舆论工作要不断适应当前传播出现的分众化、差异化新形势,在海量媒体中准确定位,寻求传播优势,分类整合信息,借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实现对用户的精准推送。同时,要突破简单的图文配送,通过视觉、听觉、触觉等多种叠加效应,既突出媒体的传播特色,也满足用户的视听需求。
时、度、效是宣传工作的核心,同时也是新闻舆论工作的关键点。新闻舆论工作要讲求时效性,主流媒体应当积极借助移动互联网,在第一时间发声,抢占舆论制高点,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及时反应,做到关键时刻不缺位。新闻舆论工作也要把握好“度”,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新闻事实,不过度、不夸大、不隐瞒,合理适度地引导舆论。新闻舆论工作要求实效性,在引导舆论的过程中,媒体应当全面考虑问题,寻找与人民群众共通的切入点,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增强舆论引导的感染力,真正实现凝聚人心。
记者:互联网是人民群众的精神家园。报告提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请您分别谈谈互联网内容建设和治理工作面临的任务?
黄楚新:互联网内容建设是网络管理的核心与关键。进行网络内容建设,需要网络传播主体更新传播观念,树立新媒体理念与思维,即充分发挥网络的及时性、开放性和交互性特征,调整传播策略,以新媒体为先进行传播。
作为网络信息内容的主要提供者,媒体在网络内容建设中承担着较为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媒体在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是网民获得新闻信息服务的主要来源,通常具有较强的影响力,这就要求媒体的网络发布也需像传统媒体一般具有严格的专业和职业要求准则。另外,在网络内容建设中,政府、社会团体和组织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提供网络服务方面也应积极发挥作用。一方面,未雨绸缪,在日常的内容发布和管理上进行价值观引导,平时注重舆情走向和变化,及时应对和反馈。另一方面,在公共事件和热点事件发生后及时发布官方声音,提供真实信息,以防止谣言发生和出现舆情问题。新媒体公司和互联网公司是新媒体平台和渠道提供者,应避免崇尚商业利益而忽略企业的社会责任。自媒体和普通网民因草根身份,其发布的信息在视角和内容上更加贴近生活,更容易被大众接受,因此,应积极利用草根媒体优势,进行教育引导和社会动员。
在信息技术革命快速推进的今天,“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必须强化阵地意识,加快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建设步伐,把新媒体打造成平等化、智能化的沟通、互动平台和精准化的信息传播载体,积极主动发声引导舆情、引领时代潮流。加快建立媒体矩阵、建构整合传播渠道。整合各类涉网资源,推进网络社会和谣言治理创新。积极转变思路,创新网络社会治理结构与治理方式,加速推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网络社会协同、网民参与、法治保障的网络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自媒体、网络运营商以及监管部门在网络治理过程中的系统协同和整合作用。最终实现政府治理和网络社会自我调节、网民自治良性互动,提升网络治理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互联网治理的根本是坚持依法治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是一脉相承的,既要自由也需要秩序。我国仍需不断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逐步建立具有前瞻性和包容性的互联网安全管治结构,树立动态包容的信息安全观以及事前预防和事后惩治并举的立法理念。在规范网络空间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时,进一步规定网络服务商的法律责任。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方面实行分级,使我国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得以重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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