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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把法治放到了至高无上的位置。我们各项工作的推动,都要尽最大可能在体制机制层面下功夫,都要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因此,完善的体制机制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关键。而科学完善的体制机制的建立,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律。1943年,毛泽东同志在 《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 (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这个认识论,既是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明确提出的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路线,也是构建良性互动的党群干群关系要遵循的原则和规律。
首先,从群众中来——建立健全民意诉求畅通机制,让群众意见充分表达出来。“将群众的意见 (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这需要双管齐下:一方面,服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以信访制度为核心,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营造一个公众想说话、能说话、敢说话、说真话的良好氛围,让群众有愿有处诉,有怨有处解,有怒有处发。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各级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倾听民意民声,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变被动为主动,将更多的问题发现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摇篮当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主动性。
其次,到群众中去——建立健全群众诉求回应机制,让群众诉求有答复有落实。畅通社情民意通道,说到底还只是群众表达意愿、提交诉求的一种方式而已,或者说是群众和政府联系的一个窗口、一座桥梁,群众满不满意,还得看自己提交的诉求能不能得到及时而周到的答复与服务。也就是说对群众的利益诉求、民主诉求、法制诉求、情感诉求等要有一个交代、一个答复。为此,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深入群众,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使群众了解政策、执行政策,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针对性。
再次,一切依靠群众——建立健全群众知情参与监督机制,真正让人民群众当家做主。问题由群众提出,决策有群众参与,执行有群众监督,也就是一切依靠群众。说到底就是民主程度更高。实践证明,公众参与度越高的国家,它的社会越稳定,社会氛围也越和谐。建立健全群众知情参与监督机制,就是赋予群众对民意办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扩大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实行立体监督、公开评议,开辟群众直接参与、良性互动的渠道,融洽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开放性和民主性。这类机制更深层次触及的,实际上是党的领导机制、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深刻变革。
最后,一切为了群众——建立健全目标考评与责任追究机制,增加群众说了算的比重。把干部受理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将群众的评价和满意度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挂钩,使民意的分量越来越被看重,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实效性。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强调,要坚持干部工作的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充分发扬民主,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