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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聚精会神抓党建,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呈现新特征,迈入新常态。这一新常态是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必然状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题中之义,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举措的具体化、持续化。
党风廉政建设呈现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政治担当的新常态。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是具体责任,党委既是领导主体、推进主体,又是行动主体、落实主体。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实行“一案双查”。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双轮驱动,浑然一体。
作风建设呈现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要抓手的新常态。八项规定的本质是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要求求真务实、艰苦朴素。中央政治局领导同志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为全党作出表率。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层层抓落实,党风政风呈现新的变化。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从具体问题抓起,抓早抓小,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使八项规定成为“铁八条”。
惩治腐败呈现零容忍的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中央纪委强调,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零容忍,意味着反腐败没有禁区,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例。十八大以来,一批大案要案的查处,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治病树、拔烂树,强化“不敢”的氛围。
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呈现以“三转”为改革创新导向的新常态。术业有专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自我革命,是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创新。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核心要义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常态,纪检监察机关大有可为。要改革创新,积极主动地适应和融入新常态。一是工作理念要强化责任意识。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要协助党委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建立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情况,探索建立对履行“两个责任”工作的党内评议制度。要落实“一案双查”,认真严格地落实好责任追究。二是工作重点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协助党委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高标准地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使八项规定真正落地生根。要严明政治纪律,落实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使党纪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既打“老虎”,又打“苍蝇”。三是自身建设要强化“三转”落实。要上转带下转,党委、政府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集中精力专注主业。上级纪委要检查落实“三转”工作,履好主责。要自转带公转,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同时营造方方面面支持“三转”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力量。要正人先正己,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者系浙江省舟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