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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蚁贪”问题由来已久,无论中央还是地方,对它的危害性和严重性都有着清醒的认识。从治理上看,一个总的趋势是越来越严、针对性越来越强。
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力推进,对“蚁贪”的惩治措施越来越密集,打击力度越来越大,治理的广度和深度达到了一个新的程度。
中央对于“蚁贪”问题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矛头直指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从作风层面对小官贪腐问题击出一记重拳,有效促进了基层干部精神面貌和作风状况的改进。
中央巡视组在对地方的巡视中,直截了当地指出一些地方“苍蝇式”腐败、小官贪腐问题突出,进一步印证了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促进了小官贪腐问题的治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了一批小官贪腐问题。近期被集中曝光的一系列“小官巨贪”,比如马超群、周伟思等,就是明证。
从近年来查处的众多案例看,小官贪腐问题易发多发,已经相当严重,甚至一些“清水衙门”都不例外。但总的来说,还是集中在权力和资源相对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这些领域和行业查处的案件,往往涉及金额大、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恶劣。有媒体梳理了2000年以来,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乡科级及以下小官34人,发现这些小官“位低权重”,多数掌管财务、土地、招标等领域实权,大部分是所在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
古语说,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对小官贪腐问题的治理不能漫无目的、四处发力,必须有的放矢、抓住关键。小官贪腐问题在权力、资源相对集中领域易发多发,既暴露出这些领域存在监管缺失、权力失控等问题,也要求执纪执法部门及时作出针对性部署,对于重点领域、重要行业和关键岗位,集中力量,予以重点关注。唯如此,才能充分利用好有限资源,形成震慑、遏制问题蔓延,为治本赢得时间、打好基础。
应该认识到,要提高打击“蚁贪”的精度和准度,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极端重要。群众的监督无处不在,如果能有效发挥群众积极性,对于打击“蚁贪”无异于如虎添翼。
对于群众来说,“老虎”离得太远,但“苍蝇”每天扑面,牵动情绪、影响生活、关乎切身利益,因此更有切肤之痛。
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近日的一项调查显示,与高官贪腐相比,超六成的受访者认为小官贪腐更令人难以容忍和接受。而“开拓民众参与反腐的方式和渠道”成为受访者心中治理小官贪腐最为重要的措施。
的确,拓宽群众参与反腐的方式和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于治理小官贪腐问题意义重大。如果群众愿意参与、积极监督,却不得“其门而入”,或是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回应,那么无疑是对群众的热情浇上一盆冷水,容易挫伤群众积极性,降低群众对反腐败的心理预期。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打击小官贪腐问题上,各级各部门在方便群众监督、回应群众关切等方面任重道远。一个趋势是,群众参与的方式和渠道越畅通、相关部门的回应越及时,群众的积极性就越高;群众的参与和监督越广泛、越有效,“蚁贪”就越无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