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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信访回归法治轨道
车世忠
//www.workercn.cn2014-12-07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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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也为破解困扰各级政府多年的信访困局指明了方向。

  信访困局形成在于法治缺失

  信访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意表达和纠纷解决机制。信访工作在了解民情、化解矛盾和提供决策参考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利益格局发生调整,信访出现了许多新问题,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在这方面作了很多探索,而“信访不信法”的态势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信访困局的形成,缘于理解制度错位。一是向上反映问题与就地解决问题的理解错位造成越级上访;二是反映情况和解决问题的意图错位导致集体上访;三是了解情况和施加压力的错位导致重复上访。虽然《信访条例》对上访者的行为作出了各种规范,但是违反规范后的处罚,不能够对恶意上访者起到约束作用。

  信访困局的加剧,在于坏的示范效应。由于严格的信访考核,基层政府迫于压力,和上访人妥协,很多该由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在行政干涉下得到解决;很多依法作出判决的事项,通过信访施压突破了底线。从而形成了“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坏效应。

  信访困局的根源,归结于法治的缺失。一是缺乏基本的法治观念,上访者通过信访施压来解决想要解决的问题,形成“信访不信法”的思维定势;二是缺乏健全的法律体系,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是行政法规,信访本身无法可依;三是缺乏坚定的法律执行;四是缺乏有效的法律救助,上访人走上信访之路也是无奈的选择。

  破解信访困局在于回归法治

  毋庸置疑,在法治体系逐步健全的过程中,信访制度还将发挥它的独特作用。但在当前体制下,回归法治轨道可以说是破解信访困局的根本出路所在。

  信访立法让信访有法可依。信访立法势在必行,信访法的作用就在于进一步约束公权的行为,让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更有效的维护。通过信访立法,将信访的职能进一步明晰,将上访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明确,将受理范围和处理程序进一步规范。通过立法,真正实现诉访分离、权责对等、程序规范,起到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和上访行为的根本性作用。

  依法执政将让法治成为民众信仰。依法执政,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味着法无例外,一切依法办事,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实现全民守法。做到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确保法律成为指导一切行为的准则,使“信访不信法”再无生存土壤。

  依法行政将让依法办事深入人心。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行政权力。依法行政,意味着政府将不会因为不当行政行为侵害群众权益,从源头上解决行政干涉司法的问题。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对于群众的诉求及时做出回应,真正做到有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教育到位、违法行为处理到位。

  健全的法律制度将让法律更有权威。公正司法让法律更有公信力,通过完善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制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参与、加强司法监督,人民将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严格执法让法律更有执行力,因执行不到位引发的涉法涉诉信访将大大减少;司法救助让法律更有亲和力,司法救助门槛要进一步降低,群众有事求助法律救助将成为一种习惯。(作者系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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