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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22日电 (朱书缘)近日,在“中国马克思主义论坛”上,中央党校校委委员、培训部主任罗宗毅发表主旨演讲,他认为随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到推进法治现代化上,中国共产党开始着手构建长期执政的永久性制度安排,中国进入以依法治国为重要特征的国家治理新常态。
罗宗毅认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到推进法治现代化上,展示了我党作为执政党的高度清醒和历史自觉,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状态,标志我党开始着手构建长期执政长治久安的长远乃至永久性的制度安排,向更规范,更成熟,更自信的现代执政党转型。
罗宗毅说,这也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以依法治国为重要特征的国家治理新常态,这是国家治理方式的一次转型升级,一大文明跨越,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全新境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国家治理开始进入新常态的总特征。罗宗毅认为,从规范领导行为的视角看,国家治理进入新常态意味着“五大时代”的到来,具有五大特征:
一个更加尊重公民权利的时代到来。约束公权,保障私权是现代法治的基本特征。基于保障公民权利的法治理念,四中全会提出,要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类似这样的表述,在决定中多出可见,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障。
一个更加注重发挥立法对深化改革的引领推动作用的时代到来。坚持法治先行,在法治的框架内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是决定提出的一个重要新观点。当前,改革发展对立法的要求,已经不仅仅是对实践的被动回应,事后总结和局部反应,更要对改革进程和社会现实进行主动谋划、前瞻规划和先导推进,克服以为改革先行,立法确认模式中存在的弊端,努力做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互协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改革。
一个更加注重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时代到来。决定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重要责任,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要求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一个把权力关进笼子的时代到来。权利与权力,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权利的彰显自然意味着权力的退缩。法治保护权利的手段就是静心打造制度的囚笼,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制约权力的笼子不仅是国法,还有党纪,这次决定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了进来,意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局面,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并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一个更加注重领导干部为政规范的时代到来。法治对权力的制约,最终体现在对权力行使者的约束上,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决定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法合规,这是新时期对领导干部的从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