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今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理论观点,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形势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上来,统一到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上来,是西藏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干部群众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基本国情,是我们党制定民族政策的逻辑起点,也是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手段的基本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关系总体是和谐的,我国民族工作做的是成功的。他特别强调,清醒地认识这个家底是我们认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首要前提;他旗帜鲜明地提出民族现象和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而多民族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大有利因素,是优势。
对道路的自信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认识到,和平解放6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西藏各族人民进行着最广泛、最生动、最深刻的社会变革,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创造了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的人间奇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民族理论和政策在西藏广泛贯彻的结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道路光辉实践的结果。西藏人民在60多年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深切感受到这条道路的正确性,这条道路是西藏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走向现代化的光明大道。我们必须珍惜这条道路,爱护这条道路。长期以来,我们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各族人民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指示精神和把西藏建设成民族团结典范的要求,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上不断前进。
把西藏建设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的典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中华民族的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论述的理论基础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发展史、中华民族始终追求团结统一的奋斗史,目的是为当前和今后加强民族团结、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指明方向和途径,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思想能量和重要遵循。
民族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民族团结说到底是人与人的团结。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既要着手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更要着力于夯筑各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与向心力。解决民族问题,要做到见人见物,不仅解决物质方面的问题,还要关注精神方面的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加强“三个离不开”思想的宣传教育,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在西藏,要坚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紧紧围绕重大节庆节点,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深化民族团结教育内涵;充分发挥博物馆、党史馆、军史馆、清政府驻藏大臣衙门遗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运用各种有效方式,把民族团结教育推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军营、寺庙;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注重示范树立榜样,开展“两结对、三连心、四恳谈、五解难”、民族团结党员先锋行等活动,建设民族团结示范点,大张旗鼓地表彰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加大对民族团结工作意义以及先进集体和个人宣传力度,营造更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大力保护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文化,推广双语教育,抢救和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大力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大特色文化开发力度,建立健全各项工程保护与传承机制,努力建设中华特色文化保护地;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坚持党对舆论、媒体的领导与管理,弘扬各民族大团结的和谐主旋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充分尊重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改善寺庙公共服务,注重对广大僧尼的关怀,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民族团结事业大进步;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与交融,把民族工作当作群众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开展党员干部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密切干群关系,以驻村工作为纽带服务群众,以推进先进“双联户”创建评选载体广泛团结群众,以创建平安单位、和谐社区为平台深入组织群众,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最大限度地凝聚群众、团结人心,争取群众支持。全面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工作基础、文化感情基础以及社会基础,争取把西藏建设成为民族团结的典范。
加强党的领导,做好民族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这是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如何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作出的重要部署、提出的新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行动指南。
在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要实现各民族间的团结统一是不可想象的。党的领导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力量,也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核心力量。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根本的是坚持好、发展好、实现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民族政策,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看待民族问题、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深入推进民族事务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的各个方面。
政策确立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培养造就一支“三个特别”(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的干部队伍,是坚持党对民族工作领导的关键。要重视民族地区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尤其是民族干部、民族知识分子和代表人士的培养。无论是民族干部还是长期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都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自觉站在中华民族整体利益高度,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近年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民族地区的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正在逐年增长,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内地差距也正不断缩小。在今后工作中,必须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区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体制机制,把政策动力和内生潜力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做好西藏民族工作,必须发挥自身的特殊优势、资源优势、民族团结优势,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不断释放发展潜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要坚持加快发展高原特色优势产业,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加快发展高原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天然饮用水产业、藏药业、生物产业、环保产业、健康产业、清洁能源、民族手工业、旅游产业等特色产业,力争到“十二五”末,我区各项产业都能跨上一个新台阶;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支持边境县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确保边境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都在“十二五”期间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大力开展扶贫开发,坚持多项扶贫举措并举,逐年减少贫困人口比例,推动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必须紧扣民生抓发展,重点抓好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教育和就业,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和改革,强化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在注重发挥资源优势的同时,重点抓好惠及农牧民生活以及对当地生态的保护工作;搞扶贫开发的工作重点,是抓好特困地区、特困群众的集体脱贫;加强边疆建设,落实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对外开发政策。总之,要多办顺民意、惠民生的事情,解决好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让各族人民切实享受到发展成果。
我们要准确把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主题,紧紧围绕党中央提出的“一个中心、两件大事、四个确保”思想,以实干精神扎实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创新民族工作体制机制,确保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执笔:徐长菊)
加强民族团结 促进社会和谐 谱写西藏法制... | 2012-10-10 |
民族团结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石 | 2012-10-10 |
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 2012-10-10 |
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 2012-10-10 |
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 2012-10-10 |
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 2012-10-10 |
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 2012-10-10 |
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 2012-10-10 |
卢献匾:加快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 | 2012-10-10 |
创新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 2012-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