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2014年年末,一年一度的汉语盘点,“法”字无可争议地当选为年度汉字,“依法治国”则荣登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流行语榜首。刚刚过去的2014年,既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也是不折不扣的“法治元年”。法治与改革犹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共同推动当代中国大步前行。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就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法治引领改革,法治推动改革,要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取向,也是其路径选择。
作为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姊妹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唱响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最强音。这是我党历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会议不仅对中国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法治道路作出了明确回答,更是交出一张包含180多项重大举措的改革清单。认认真真讲法治,扎扎实实抓法治。自此,“法治中国”建设进入快车道。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正是改革的突破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系统工程,既要立足全局和长远,又要回应现实关切、解决实际问题。这一年,立法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诉讼法、预算法等10多部法律制定或完善;超过700项行政审批事项先后被取消或下放,各级政府简政放权,提速法治政府建设;上海等6省市司法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司法人员“员额制”、审判责任制等渐次推开……猛药去疴,每一项具体举措,无不是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
依法治国,就是要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这一年,疑案再审,一件件冤假错案得以纠错,印证了“正义会迟到,但从不缺席”:“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禁止刑讯逼供”的司法理念得以持续坚守,昭示着司法理性的回归。含冤18年后呼格吉勒图终获清白,立下了“依法治国”的生动样板。公正,这条法治的生命线,正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全面深化改革一年来,法治中国建设扎实推进,每一步都让人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和力量。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法治中国的主线日益清晰,但依然任重道远。我们要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凝聚民族复兴力量,兑现“把人民的期待变成我们的行动,把人民的希望变成生活的现实”的庄严承诺。
刑诉法修改:理念、原则和路径(组稿) | 2009-02-03 |
刑诉法修改:理念、原则和路径(组稿) | 2009-02-03 |
刑诉法修改:理念、原则和路径(组稿) | 2009-02-03 |
刑诉法修改:理念、原则和路径(组稿) | 2009-02-03 |
刑诉法修改:理念、原则和路径(组稿) | 2009-02-03 |
刑诉法修改:理念、原则和路径(组稿) | 2009-02-03 |
用诚信构筑核心竞争力 | 2009-02-03 |
让法治成为国家信仰 | 2009-02-03 |
弘扬法治精神法治文化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 2009-02-03 |
推进依法治国 实现民族复兴 | 2009-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