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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各地“送温暖”活动陆续启动。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干部纷纷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情、解民忧、纾民困——这种做法,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关爱之情,有效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同时也帮助群众树立了克服困难的信心。
“送温暖”活动虽然是件好事,但有时也出现“好心办坏事”的现象。比如,有的地方开展“送温暖”活动不够深入、不够细心,“送”非所需,并没有充分发挥出“送温暖”的作用。有的地方一味送钱送物,甚至年年都是“米、面、油”,把“送温暖”当成一种固定的形式,一“送”了之,并没有真正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甚至还有的地方,在“送温暖”之前不作调查、不摸情况,因此而闹出不少笑话。这样的“温暖”,肯定让困难群众心里感觉特不舒服,结果只能适得其反。
要把“送温暖”活动做实、做好,并不那么简单。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一种重要形式,“送温暖”活动犹如一面镜子,生动反映出各级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以笔者之见,真正把温暖送到老百姓心窝里,至少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要有针对性。“送温暖”送得好,可以温暖一个人,感动一群人。“送温暖”只有从民生所需出发,从细微之处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爱护,才能让“送温暖”活动深入人心。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在“送温暖”之前必须满怀深情,用心、用脑,带着责任、带着目的,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做好调研,切实掌握困难群众所思所盼,真正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开展送温暖活动的出发点,真正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二要有实在性。“送温暖”活动一定要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精神,老老实实地送、真心实意地送,决不能图形式、出彩头。因为贫困群众需要有实实在在的帮助,以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燃眉之急。比如,在他们缺吃少穿的时候,要及时送上粮食和衣物;在他们经济窘迫的时候,要及时送上慰问金或相关补助。总之,只有注重实效,少些锦上添花,多些雪中送炭,才能让贫困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三要有长效性。“送温暖”活动还要在长效机制上下真功夫,注重平时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扶助。否则,一年一度的“例行公事”,很难摆脱“作秀”的指责,甚至招来群众的反感。为此,“送温暖”既要有专项活动,也要有长远规划。要通过“送温暖”,既“授人以鱼”,又“授之以渔”,想方设法为困难群众提供脱贫解困的机会和方法,比如,送去致富信息、科技知识甚至就业岗位,提供文化、卫生、法律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等等。只有这样持之以恒地搞下去,让“送温暖”活动成为经常化、科学化、社会化的“保温暖”工程,才能使困难群众真正走出生活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