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
秦伟
//www.workercn.cn2015-01-27来源:山西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 “两个全面”最重要的结合点就是司法体制改革。这项改革既是全部改革的先行者和排头兵,又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和保障。
司法体制改革是下深水区,啃硬骨头。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司法制度得到了发展和完善,但仍有不少突出问题,比如司法地方化、司法行政化的问题。这次司法体制改革,将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稳定基层法官检察官队伍、完善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作为主要内容,就是要抓住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努力破解原有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
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完善司法责任制。通过优化司法机关办案组织结构,科学划分办案权限,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制度,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做到“审者裁判、判者负责”,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司法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公平正义。改革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有的人受益、有的人失落,有的人看到了提高待遇、有的人看到了责任重大。但是不管改什么、怎么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改革一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更好地发挥司法的权利救济、定纷止争、制约公权、维护公平的功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者单位:山西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