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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指出,云南民族关系亲密融洽,民族工作成绩突出,这是云南最可宝贵的财富,希望云南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个发展定位与目标要求,为新形势下云南做好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事业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作为拥有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维护民族团结始终是关系云南改革发展、边疆巩固、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福祉的大事。只有守好筑牢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我们才能继续巩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良好局面,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环境。在充分肯定长期以来我省民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民族地区发展滞后的问题,仍然是云南实现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挑战,加强和改进我省民族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
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少数民族地区走向繁荣稳定的根本保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探索云南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路,全面提升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不断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步伐,持续不断改善民生。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我们要始终贯彻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始终明确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目标,始终坚定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决心,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断增强民族地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大力繁荣民族文化,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云南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瑰宝,我们要切实保护和开掘民族文化资源,加快民族文化强省建设;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抓好抓实,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更加珍视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更加重视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是推动云南跨越发展、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把民族工作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推动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前列,坚定不移地朝着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大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