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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记“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
鲁军
//www.workercn.cn2015-02-04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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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并着重指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 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

  “规矩”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讲话的高频词。“成文的规矩”不难理解:有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章,有规定对违纪党员处分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除此之外的成文规矩还有许多。它们的共同特征就是通过组织程序写成了白纸黑字。“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乍一听似乎让人产生陌生感,事实上却活跃在每个党员的生活中,很值得我们警觉。

  比如说,官商怎样相处?2013年3月,习近平同志参加人大江苏代表团讨论审议时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习总书记的这一要求,就是“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官商“勾肩搭背”,表面上是一个动作,也许用文字很难界定。但作为一名共产党人,与商人拉拉扯扯、吃吃喝喝,称兄道弟,还会关系正常?几年前坊间曾有一个故事,一个老板夜晚在酒桌上醉后当众“打赌”:“我现在打电话给县委书记,他会马上从家里赶来陪我喝酒”。果然,电话过去后,书记就来了。这名书记违反文件规定了吗?显然,他违反了“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

  再比如,一些领导干部成立校友会、老乡会,定期以“会员”的名义会聚在一起,什么话都敢说,什么小道消息都传来传去。这样的“会面”,相互间传播的是正能量多,还是负能量多,“会员”们个个恐怕是心照不宣的吧。还比如,在干部人事问题上,本来有《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予以约束,但在规定之外,一些官员还是会依仗自己的权力,绕过约束,大打“擦边球”。去年,有网友给党员干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画像:拉帮结派“抱大腿”,称兄道弟搞“圈子”,忘却自身党员身份,只重业务不抓党务,奉行“好人主义”,但求“一团和气”等,诸种问题。有的是明确违反制度规范,有的很难明确找到违反了党纪国法哪一条,却与共产党员的政治身份极为不符。

  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相比之下,是否遵守“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更能体现是不是一名真正共产党员。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入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党的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放弃的要更多,责任和担当要更大。现实中,我们很容易找到党员干部相比普通公民承担的更多约束,当然包括“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

  值得警醒的是,一些党员干部忘记了入党誓言,无视党的纪律,不守党内规矩,尤其是视“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为儿戏,自我欲望膨胀,放松自我约束,最终一步步滑向腐败变质的泥潭,留下深刻而惨痛的教训。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思想觉悟不会自然提高,党性修养也不会自然增强。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心存敬畏戒惧,才能把党的“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转化为日常行为的重要规范,不断增强行为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唯有在“严”字上继续努力、持续发力、不断给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才能真正成为每个人发乎自然的好习惯、好状态。

零容忍党员干部追求低级趣味

  趣味属于人的心理和精神上的选择,党员干部远离低级趣味,关键是要管住自己,不但筑好“防火墙”,还要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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