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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中之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抓手,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为解决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不匹配、不适应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动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同时,省级政府部门主要承担重大、复杂、跨区域执法职能,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
推进综合执法。《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在设区市、转型综改和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同时要着力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和城管执法体制,正确处理执法和服务的关系,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岗前法律培训和资格考试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同时还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以此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行政执法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挂钩,防止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收入,从源头上遏制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偏离执法目的、以权谋私、执法腐败现象的产生,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行政执法所需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行政机关要加强同司法机关的联系与沟通,推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增强法律执行合力,更好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执法。《实施意见》提出要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规范执法。《实施意见》提出要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为重点,完善执法程序制度,细化和规范执法流程,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部门及时纠正,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规范执法。
公正执法。当前行政执法中滥用自由裁量权、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要有效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从制度上控制自由裁量权行使,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实施意见》提出要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使执法不仅要做到合法,而且要做到合理。
文明执法。针对执法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言语粗暴、口气生硬、行为不端正等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重视做好普法工作,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并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强化执法监督。《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扎实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同时要建立干预执法记录、通报、追责制度和秉公执法保护机制,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
扎实有效落实《实施意见》
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上来。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以法治方式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问题,使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的责任,把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组织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完善和优化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堵塞制度和机制漏洞,保障工作的衔接,强化执法责任意识;定期听取行政执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程。
加强执法评议考核。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抓好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认真落实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严格实行奖励惩处机制,激励执法人员提升执法水平,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执法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执法经费预算,保障执法经费足额到位,为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善执法条件提供必要保障。
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从执法制度建设、工作流程、评议监督、工作改进上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行政执法机关、有关部门要全面履行各自职责,特别是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作用,加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力度,努力推动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六权治本”、推进“六大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作者为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兴修水利 富国惠民 | 2009-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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