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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对党员、干部有着严格的要求。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西方政党的重要标志。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创造了整风这一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形式,实现了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团结统一。革命胜利前夕,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了著名的“两个务必”,向全党敲响了警钟。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发动了整风整党运动、“三反”“五反”运动等,尽管其中留下了一些过度运动化的教训,但却是努力克服执政条件下的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探索。
改革开放后,党的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的推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的扩大,这给党的自身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课题。特别是80年代普遍存在的计划与市场双轨制,使得一些掌握权力的部门和干部有机会以权谋私,进行权力“寻租”,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克服党风廉政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1985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整党工作委员会发出《关于农村整党工作部署的通知》,提出“要从严治党,坚决反对那种讲面子不讲真理,讲人情不讲原则,讲派性不惜牺牲党性的腐朽作风”。这是中央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从严治党”。在党的十三大后,“从严治党”开始在党的文献中大量使用。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大报告指出,“必须从严治党,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同时,中顾委向十三大的报告也指出,“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新环境,更加要求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中纪委向十三大作的报告多次使用“从严治党”的用法。
1989年6月16日,邓小平在同中央几位负责同志谈话时再次强调,“要聚精会神地抓党的建设,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再次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
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中共十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明确提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党”写进党章,这标志着我们党正式将其作为管党治党的总遵循和根本原则。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提出,“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保证”,“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
新世纪以来,从严治党方针不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同时,正如党的十八大指出的:“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鉴于此,中共十八大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然而,这些成绩还是初步的。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并对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八点要求”。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这是这次活动给我们提供的最深刻的启示”。
全面从严治党,既传承了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同时又根据新形势提出了新的要求。其新内涵表现在:在内容上全覆盖,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各个领域都严起来;在责任上强调必须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具体包括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做到党要管党,聚精会神抓党建;在力度上空前,全力以赴,一以贯之,发扬钉钉子精神,把讲认真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加强制度执行,使纪律成为高压线。“全面”一词,彰显了党中央的坚定决心、战略定力和使命担当,宣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政治勇气和高度自信。
从整风运动到“全面从严治党”这一历史进程,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在管党治党方面取得的诸多进步。其中,最大的进步莫过于逐步走出了“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具体来讲,就是不再用大搞政治运动的办法解决党自身的问题,而代之以定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尤其是反腐倡廉活动,着重从思想上建党;同时,坚持深化改革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在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同时,加快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并切实强化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