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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靳海波
//www.workercn.cn2015-06-13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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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历史地理因素的影响,西藏社会经济发展长期滞后,宗教影响既广且深,社会政治稳定形势较其他地区更为严峻。中央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立足西藏区情,先后召开五次工作座谈会,目的是实现西藏跨越式发展、社会长治久安、各民族团结幸福。

  一、历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关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视

  1980年3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主持召开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西藏自治区的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是:以藏族干部和藏族人民为主,加强各族干部和各族人民的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西藏实际情况出发,千方百计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科学水平。第二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于1984年,提出西藏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民族、统战、宗教工作。199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确定了发展和稳定两大主题,提出“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指导思想,并且指出西藏的一切发展,都要着眼于造福西藏人民,改善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着眼于促进民族团结、民族进步。2001年,中央召开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不断巩固各民族的大团结。2010年,中央召开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分析了西藏社会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提出“四个坚持、一个中心、两件大事、四个确保”指导思想,在指导思想中加入了“以民族团结为保障”。

  二、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就

  从历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可以看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社会发展稳定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经济是政治的基础,也是民族关系的地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是靠民族经济的发展来推动的。历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逐步形成和完善了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指导思想,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奋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民族团结不断巩固。另一方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经济长期保持快速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石,西藏发展的最终着眼点之一还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也体现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巨大成就。

  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西藏经济增长全年地区生产总值925亿元,同比增长12%.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94亿元、336亿元、495亿元,分别增长13.5%、4%、1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3.6亿元、增长12.9%,国有企业稳步发展,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交税金分别增长12.14%、60.72%、16.5%.非公经济发展迅猛,市场主体、注册资金、从业人员分别增长9.2%、32.8%、11.9%,上缴税金占全区税收总额的93.4%.2014年,西藏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26元、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71元、增长14%.拉日铁路、川藏电力联网等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投运。

  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富民兴藏战略,着重解决民生领域的十件实事,仅2014年就投入资金70多亿元,涵盖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文化惠民等十个领域。自2012年以来,西藏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域范围15年免费教育,2014年全区“三包”及助学金经费投入经费达151899.90万元,受惠学生达56.10万人;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发展,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快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继续保持农牧区医疗制度覆盖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品生产供给不断加大,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4.9%、96.03%;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63所五保集中供养机构,实现全区五保有意愿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充分体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政权建设和民族问题的理论,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针对少数民族具体特征的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保持国家统一,有利于保障民族平等,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充分发挥各族人民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西藏和平解放特别是自治区成立以后,有力消除了民族间的隔阂和不信任,使少数民族人民获得了人身自由,争得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权利。综观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西藏人民民主政治权利得到保障、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尊重,全区各族人民族凝聚力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充分体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三、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主要经验

  党的领导是根本保障。党对民族地区工作的领导,是顺利发展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根本保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党的最高准则,党的领导是我们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的根本所在,也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最根本的保证。中央立足西藏区情,考虑到西藏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先后召开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形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形成并完善援藏政策,集全国之力援助西藏。实践证明,全区各民族的持久团结,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成为现实;全区各民族的发展进步,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会出现活力。

  援藏政策的形成完善是强劲助力。援藏是一项基于现实需求、体现祖国关怀、民族团结进步的伟大事业。鉴于西藏经济发展水平低于全国乃至其他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中央决定对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扶持力度。1980年至1984年,中央先后两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问题。1994年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对口援藏政策,2001、2010年第四、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要求继续贯彻援藏政策,加大对口支援力度,进一步完善干部援藏和经济援藏、人才援藏、技术援藏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全国对口支援西藏20余年来,已有近6000名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藏工作,累计投入资金260亿元。如今,西藏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交通和能源体系建设成效明显,文化建设富有成效,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实施,群众生活显著改善,民族团结不断加强。

  正确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基础。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民族宗教政策,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理论,其本质是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是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准则,是我国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是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直接关系党在民族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直接影响党的民族工作的成败,直接决定着民族之间的信任和团结。特别是西藏,地处反分裂斗争的前沿阵地,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自民主改革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我区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

  大力培养民族干部是关键。做好民族工作和保证民族团结的重中之重是大力培养民族干部。在长期的民族工作实践中,民族干部发挥着特殊作用,他们的不可替代性,在于同其民族群众有着密不可分的天然联系。他们熟悉本民族的特点,通晓本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对本民族群众的要求和愿望感同身受,是党和政府联系民族群众的天然桥梁。西藏各级政府历来重视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培养造就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民族干部队伍。大批优秀民族干部相继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成为西藏发展稳定的中坚力量。目前,西藏藏族和其他民族干部人数达10万余人,占全区干部队伍总量的70%以上。这一数字,比1965年自治区成立时的7608名以藏族为主的民族干部总数增长13倍。实践证明,凡民族干部培养工作做得好的地方,民族团结就搞得好,民族问题就解决得好,经济社会就发展得好。(作者单位:自治区党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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