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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日前发布,这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强化党执政治国组织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是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重要体现,在党组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我们党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离不开坚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在这方面,中央已出台了地方党委工作条例,确立了地方各级党委在本地区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了党对地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全面领导。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党组,是我们党从国情出发创造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途径,体现了我们党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
党组制度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缺乏专门党内法规,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对党组性质、地位、职责等知之甚少,党组设立不够统一、成员配备不够一致、职责不够明确、决策不够规范,制约着党组作用的有效发挥。当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党组制度,夯实党执政治国的制度根基。
《条例》是党组工作方面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对党组设立和运行各环节作出全面规范,提出许多重要措施和制度创新,特别是强化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凸显了党组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组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确保党组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体现了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大决策部署。
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要求党组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始终把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中。《条例》对党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设定了领导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备案制度、党组书记述职制度、考核制度、列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党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这些制度落实好,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聚精会神抓党建,党组书记要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
《条例》印发后,关键在于实施。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要求,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把《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开创党组工作新局面,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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