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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这是党内巡视制度的历史性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党章规定的重要制度,加强党建的重要举措,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党内巡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在充分吸收借鉴古今中外政治经验基础上,在不断实践探索和总结丰富中,党内巡视迈出了坚实步伐,实现了发展创新,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方针创新
一是明确了工作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工作没有重点就抓不出成绩。 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明确提出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是:“在中央有力领导下,巡视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做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 ”这个新方针,把握党内监督主题,揭示发现问题主线,凸显巡视任务重点和目标指向,升华了巡视工作实践,为党的巡视工作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
二是明确了职责定位。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巡视监督要履行“善于发现问题,发挥震慑力”职能,注重“四个着力”,即“要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三是明确了实践路径。围绕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好工作创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形势发展,推动巡视内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指明了探索创新的途径。
2 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强化领导体制。自2013年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坚持听取每一轮中央巡视组关于巡视情况的汇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讲话,作出部署。各省区市建立了党委 “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制度和党委书记关于巡视讲话向中央领导小组报备制度,健全完善了党委常委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2014年11月,中央进一步明确了巡视工作的领导责任,强调“省区市党委书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省区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落实巡视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省区市党委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巡视组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两职”观念,做到分兵把口,层层落实责任。
二是完善协调机制。巡视工作不是“全链条”,不能“单出头”,要靠相关监督主体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2013年6月,中央在巡视工作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协调机制。 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加强巡视工作协作要求。根据中央指示精神,中央巡视办与中纪委、中组部以及审计署、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建立了10个方面的工作协调机制,各省区市巡视机构也得到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司法、媒体等机关和部门全力配合、积极支持。
三是健全管理机制。随着巡视实践的不断深入,制度建设、系统管理同步推进。近3年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中央巡视工作流程》等19项制度,各省区市共制定相关制度329项,提高了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在充分吸收巡视实践新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6月 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还将适时出台实施细则,制定加强和改进省区市巡视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以党章为依据、以巡视工作条例为核心、以配套制度为支撑的巡视制度体系正初步形成。
3 规划布局创新
为深化和拓展巡视工作,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2013年 6月,中央制定了(2013—2017年)巡视工作规划,从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措施、成果运用、完善机制和自身建设6个方面对巡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中央的部署,各省区市和中直单位也相应作出规划,全国巡视工作步入布局合理、运行科学、紧张有序的工作轨道。
中央还设计了以中央巡视为主体、以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为基础的工作格局,完成了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按规划巡视了 92个地区、部门和单位,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各省区市也根据各自的规划巡视了200多个地市、1000多个县 (市、区)及700多个部门和单位。
4 方式方法创新
一是聚焦工作重点。按照中央要求,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一道,履行党章职责,认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在明确自身定位的基础上,努力当好党中央和省区市党委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四个着力”上用力量。
二是方式方法灵活。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灵活安排巡视任务,做到巡视组长不固定、巡视的地区和单位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为增强工作实效,巡视前,巡视组通过相关机关和部门了解巡视对象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反映和举报,多方面收集情况。巡视中,畅通信访渠道,关注网络舆情,精心组织个别谈话,“下沉一级”到领导干部前一个任职的地区和单位了解情况,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有针对性地走访调研,进行暗访,做到“带着问题去,盯着线索查”,必要时请有关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协助。此外,采取巡视“一托二”、汇报“二合一”的方式,提高巡视频率,加快巡视节奏,适当缩短时间,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解问题上。探索了机动灵活、出其不意短平快的专项巡视,做到哪有问题,就巡视哪里,哪里的问题反映集中,就巡视哪里;对被巡视过的地方和部门采取“杀回马枪”方式进行回访巡视和对问题整改的督查督办等,每一轮巡视都在方式方法上有突破、有创新。
三是扩大成果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好发挥巡视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就是要对巡视成果善加运用。”近3年来,中央及省区市巡视机构积极做好巡视成果转化工作:——反馈落到实处。中、省两级巡视组及时向被巡视的地方和单位反馈巡视意见,准确客观指出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强化督办督查。加强对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巡视组移交线索和问题、巡视反馈意见的督办,“把解决问题的担子压给被巡视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强化监督检查,推动问题解决。
——建立信息机制。通过建立全国巡视机构信息联系机制,加强对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线索优先查处。对于巡视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进行分类处置,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立案查处的90多名中管干部中,近50人的问题线索与中央巡视有关;中央组织部对巡视中发现的114个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700多名有关责任人被处理。各省区市党组织高度重视优先办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2014年,各省区市党委巡视组共发现厅局级干部问题线索1700多件,县处级干部问题线索5500多件,已立案查处厅局级干部100余人、县处级干部800多人。问题线索的优先办理查处,树立了巡视工作的权威,扩大了巡视监督效应,推动了腐败案件的查处,赢得了干部群众的支持。
——媒体公开“震慑”。 2014年3月,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巡视的各省区市党组织通过向党内、向社会“双公开”的方式,公开巡视整改情况。
此外,对巡视进驻、发现问题查处等有关信息也大量见诸媒体,形成了全民关注、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强化了“不敢”和“知止”的有力震慑。
5 队伍管理创新
一是健全组长选配方式。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把好巡视组组长、副组长的选拔关,严格执行回避交流制度,率先取消了组长的“铁帽子”,建立组长库,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组长人选,一次一抽取,一次一授权;各省区市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跟进,选好建强组长库。
二是规范日常管理。中纪委、中组部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央巡视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对干部的选配任用、轮岗交流、培训管理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 2014年底,又专门下发文件,进一步提出“六严格、五严禁”要求。通过强化管理,巡视机构的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健全,机关管理和工作运行更加规范。
三是加强党性锻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巡视机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忠诚廉洁教育,严明“三项纪律”,即政治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全面,忠诚、干净、担当,能打硬仗的巡视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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