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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最新成果、最高成就,是对中国法治实践的理论表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丰富内涵是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铸就和发展起来的。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一个重大课题,要更加注重法治理论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要更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推动法治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要更加注重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事业。
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就要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法治理论素养,树立和增强全民守法的观念和意识,加强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和创新,推进“六权治本”、实现“六大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共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强调指出,“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就要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科学定位,系统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更加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自信,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四个全面”战略思想等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些理论深刻回答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价值功能、内在要求、基本原则、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如何依法治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一系列根本问题的系统认识,具有鲜明的理论品格、时代特征及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最新成果、最高成就。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中国共产党人的杰出代表,在建立和实行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和社会主义法制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原理与中国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观点。这些重要观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中都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对中国法治实践的理论表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它的实践性,它立足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是对中国法治实践过程、实践经验的理论概括,它指导法治实践,回答法治实践提出的问题,并在法治实践中与时俱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丰富内涵是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铸就和发展起来的。主要包括: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理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论;党法一致、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理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深化司法改革的理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理论;良法善治理论;改革与法治关系理论;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理论;从严治党、依法反腐的理论;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的理论。
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的纵深推进,法治理论体系的内涵还会不断丰富和深化,但一些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
要更加注重法治理论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积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最新成果,以开阔的眼界和胸怀,密切关注世界范围内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发展趋势,批判性地开展研究,创造性地予以借鉴。更为重要的是,要深入研究、归纳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鲜活经验,不断推进法治理论创新。
要更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推动法治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须更加注重法治理论的实践意义,重视法治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做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应用于教书育人、应用于法治宣传、应用于法治改革实践。
要更加注重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事业。在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法治建设事业中,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并在应用中检验、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进法治山西建设
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法治理论素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王儒林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必须解决好的关键问题。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只有真正尊崇并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才能有效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健全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法治培训等制度,把宪法法律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探索建立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方面的表率作用。
树立和增强全民守法的观念和意识。通过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发挥山西传统文化优势,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等途径和形式,推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在全社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诚信观念,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着力解决社会上存在的不尊法、不学法、不信法、不守法、不用法、不护法等问题,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服务法治山西建设实践。
加强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和创新。做好法治山西建设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开展落实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的研究,围绕“六大发展”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的研究,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的研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和司法管辖体制的研究,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的研究,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的研究等,发挥研究的导向性、增强对策的针对性、提高成果的转化率,以法治理论创新推动法治实践创新和法律制度创新,更好地服务全省的工作大局。
推进“六权治本”、实现“六大发展”。只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全面加快法治山西建设,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才能更有效地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山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以推进“六权治本”为重点,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围绕促进和保障“六大发展”,制定完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的法规规章,为推进“六权治本”,实现“六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作者为山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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