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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法治建设中,临湘市环保局体会到,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必须坚持依法履职;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必须坚持为民履职;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必须坚持廉洁履职。
湖南省临湘市环保局围绕建设法治环保的目标,紧密结合临湘环保实际,认真推进环境法治建设。
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必须坚持依法履职。一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恪守法治原则,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违,自觉把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贯穿于各项环境执法活动中。二是切实强化法治思维。做好环保工作特别是处理敏感的环境问题,必须更加注重法治思维,权衡利弊,善于从理性层面和不同角度去观察、分析、处理。三是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四是着力提高法治能力。必须以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为核心建设过硬环保队伍,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必须坚持为民履职。一是把增进对群众的感情作为思想基础。围绕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引导广大环保工作者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站稳立场,始终保持与群众的紧密联系。二是把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作为第一要务。依法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偷排、直排、漏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加快构建环境综合治理体系。三是把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前置手段。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调沟通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四是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追求。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清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充分运用网上办事流程、微博、微信、政务服务中心等载体,不断推出便民服务举措,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必须坚持廉洁履职。一是以廉政建设守牢法治底线。环保部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环保工作者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而且要按照党纪党规的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二是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必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环境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不得让环境执法人员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公正执法的事情。三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环保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机制,依托环保信息平台、整合纪检监督资源,构建“大监督”格局。对执法办案、排污费征收、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环境评价、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权力集中的股室和岗位,实行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四是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对违反党纪党规、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有案必查、重点治乱,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环保队伍中的腐败问题,绝不允许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以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取信于民。(作者单位:湖南省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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